校服定点企业招标争议重重
湛江市今年对中小学校服定点制作企业公开招标,但原定点厂家和教育部门签订的合同远未到期,能置《合同法》于不顾吗?
校服定点企业招标争议重重
社会观察
秋阳温暖。湛江某中学学生正在进行课外活动,款式新颖的校服更映衬出他们的青春勃发。
但这些学生哪里知道,校服背后存在多少争议。
日前,湛江一些企业向本报反映,在原合同远未期满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开展这次招标活动,不但违犯了《合同法》;而且招标过程存在许多问题。
声音?如此招标不公正
向本报反映情况的读者说,2004年,湛江市有关部门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校服定点制作企业资格进行公开招标。但不知何故,活动半途而废,原定点企业依然按照原来的做法,与区域内的教育部门直接签订合同,大都签了8到10年。
但今年5月,他们被告知,2007到2009年度的校服定点制作企业资格,一律要通过招标决定。听到这些,他们不禁愕然,难道原订的合同不算数了?但有关部门态度强硬,坚称招标将如期举行。
虽然对此做法深表不满,但胳膊拗不过大腿,他们只好购买招标文件,对照标准,制作标书。但招标文件又规定,各县(市、区)的中标单位,除廉江市为两家外,都将只有一家,这就意味着其余县(市、区)不管有多少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将来也只能以各自区域内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者。既然是面向全市的公开招标,为什么要如此分配指标?
虽有不同意见,但既然文件规定了,那就照做吧。可6月22日公示的预中标结果,却令他们大跌眼镜,上榜的10家企业中,有两家是今年年初才注册成立的,一家是去年10月注册成立的,业界过去闻所未闻;而许多制作校服多年,论实力和经验都应中标的企业却名落孙山。他们纷纷提出质疑,认为里边有猫腻,比如:评委是先根据各厂家自制的标书里提供的资料来评标,而不是先考察企业后评标,容易给人做手脚。预中标结果公示后,遂溪县澳华服装有限公司因作假被废标,就很能说明问题。而评标时“服装样品质量比较”的权重占48%,也不合理。他们要求对中标企业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却被拒绝,更让人怀疑内有玄机。
有关部门?这次招标困难重重
据说,招标文件是由湛江市教育局的林主任拟定的,记者即前往教育局核实情况。林主任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他出差在外,抱歉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就文件拟定问题向他求证,他十分肯定地说,不是他拟定的;要了解具体情况,最好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苏主任却说,采购中心只是为这次招标提供一个平台,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都是采购方即教育局方面拟定的。
对于为什么不先实地考察投标企业资质,而是根据各投标企业自制标书里提供的资料来评标,苏主任说,尽管这样做确实不够科学和严谨,但也是出于无奈。因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就有44家,而最终参与投标的也多达33家,如果先一家一家实地考察,时间不允许,加上其他原因,只好“先评后审”。而且这次招标的原则是,开标后不对招标文件再做修改,里边的条款错了也就错了。
苏主任说,对于校服“样品质量比较”在评标中的权重占那么大比例,开始也有不同意见。但教育局是采购方,他们坚持这样,大家就不好多说什么。招标结果出来后,不少落选厂家不服,要求送中标企业的服装样品去检验。因为,招标文件中要求冬季运动服的含棉量要达到20%,重量要达到250克/平方米,冬季校服重量要达到280克/平方米;而一些中标厂家甚至报称自己的样品含棉量达25%。一些落选厂家说,他们做校服多年,经验丰富,对这些样品,他们用手摸一下,就知道没有达标。而评委会的专家们也说,按照这次的招标办法,他们也只能采取眼看手摸的方法。是否会存在偏差,苏主任说自己不是专家,无法回答。
苏主任说,这是湛江市第二次对校服制作定点企业资格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是2004年,半途而废。市教育局后来专门开了几次会,发了一份不清楚什么内容的文件后,各原定点制作企业又与各区域内的教育部门直接签了合同,大部分都签了8到10年。所以,这次招标活动,一开始就困难重重。许多合同都远未到期,这些遗留问题没处理好就招标,麻烦就来了。
质疑?置《合同法》于不顾?
尽管对落选企业提出的许多质疑,有关部门没有正面回应,但记者暗访到的一些情况起码说明,这次的评标方法确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某家中标企业,就设在一栋商住楼上。一楼商铺的经营者说,这是原湛江市商业局的宿舍楼,三楼已被居民买下作为住宅,而服装厂则占据了二楼。记者绕行几周,发现该楼前后左右都没有消防梯,反倒是二楼后边的走廊里晾晒有不是校服的衣物和毛巾,莫非有人住在厂里?按照记者检索到的资料,这家今年1月才注册成立的服装厂有30名工作人员;据说三楼居民有近20人。但这近50人唯一的出口是大楼右侧一封闭式狭窄楼梯,绿色防盗门时刻紧闭。作为易燃品较多的服装厂,一旦发生火灾,如何保证这些人员顺利逃生?另一家中标企业今年3月才注册成立,占了一栋大楼4楼的一部分,用一扇小木门隔成了相对封闭的空间;小木门口,丢着两颗烟头。这一切,按照这次“先评后审”的评标办法,有关部门又怎能在评标前确切了解到?
所以,苏主任提出设想:以后再搞招标,建议在采购中心这个统一的平台下,各县(市、区)可以分开搞。这样做,可以分散全市统一招标产生的巨大工作量,因而就可以先实地考察,再根据标书综合评比,这样操作会科学和严谨许多。
而不少厂家说,即令这次招标没有任何猫腻,但原合同还没到期,就重新招标,难道《合同法》作废了?他们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先解决好原来的合同问题,再谈招标事宜。
记者手记
信守合同保公正
记者采访发现,湛江这次招标活动,是为城镇中小学生选择校服定点制作企业,并未强令农村学生购买校服。这一点,有关方面做到了遵规守法。对校服制作定点企业资格进行公开招标并无不妥,招标活动如能保证公平公正,则更合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当然也是我们应该宣传提倡的。但问题是,这次校服定点企业评标方式存在一些不够科学严谨之处,恐怕就与初衷相悖。另外,原来定点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在遗留问题未妥善处理之前,就强行搞招标活动,看似在搞市场经济,却又难以摆脱以行政命令干预正常经济活动的嫌疑。党的十七大强调构建公平和谐的社会,重合同守信用是必要条件。所以,怎能撇开《合同法》而“另辟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