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下发通知,定于2007年11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经过与会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李德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赵延彬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经过与会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赵延彬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赵延彬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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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