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遭老东家天价索赔 六员工付70万跳槽费
离职后,六名员工遭遇“老东家”天价索赔,在经过法院调解后,没待开庭,双方就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老东家70万元,并承担在职期间造成的亏损22万余元。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安徽某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纺织品等进出口业务的大型国有外贸公司。该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开展了服装出口业务,并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为了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性,公司将客户群以及与这些客户发生业务联系有关价格、成本、合同条款、投标方案和业务渠道信息都以签订保密协议等形式,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今年2月,公司发现其纺织二部的业务量锐减。4至5月间,该部的经理杨某、副经理魏某某以及4名业务员在未按原告规定程序办完辞职手续的情况下,相继离开原单位。4月28日,就在6人转移部分业务资料时,被公司发现并将该业务资料扣留。
根据该业务资料,公司了解到此6人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就与安徽另一家进出口公司的职工吕某共同实施了侵害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经营秘密的行为。此后,公司又发现7人以某外贸公司的名义开展外贸业务。公司认为,吕某及安徽某外贸公司利用公司的6名员工掌握的商业经营秘密,共同从事非法获利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于是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没有对簿公堂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公司共70万元的损失,并承担在职期间造成亏损22万余元,同时就员工的其他义务进行了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涉案商业秘密并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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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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