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首单出口塞拉利昂皮鞋通过检验
日前,由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生产,经漯河局检验合格的12800双、价值12.7万美元的皮鞋,在上海口岸顺利通过装船前检验,将出口塞拉利昂,这是漯河产品首次对塞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塞拉利昂共和国贸易工业国有企业部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方案,自2004年2月1日起,开展了我国对塞拉利昂出口每批次价值在2000美元以上商品的装运前检验,包括商品检验、价值评估和监督装载三项内容。商品检验活动是对出口商品品名、质量、数量、安全、卫生和环保等项目的检验;价值评估是对该批货物在进出口贸易中公平合理价值的确定;监视装载或装箱是对出口货物装载过程的监督,以保证出口货物批次的相符性。上述三项内容是装运前检验工作的普遍要求,每批货物对应的产品标准根据塞拉利昂的法律和贸易合同(信用证)的规定确定。
为确保此批货物的质量以及检验工作程序符合两国协议要求,漯河检验检疫局业务人员在对“协议”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其依据“协议”规定在外贸合同中约定检验标准,报出按原料价值、加工成本核准的成品价格,从企业自身角度量化出口皮鞋合同价格的合理性。检验人员在进行成品外观检验的同时,抽样送CNAS资质实验室进行标准要求项目检测;同时,将该批商品与市场同类产品及以往出口产品进行价格比对,从检验检疫角度确认其产品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另外又与外贸公司进行了装运前检验事项沟通,最终确保了漯河首批出口塞拉利昂产品顺利通过装船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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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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