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36条实施细则有望明年2月出台
民营企业热盼的“非公经济36条”实施细则,有望在明年初全面出台。
11月18日,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和贸易研究司司长陈全生在武汉透露,明年2月24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将全面出台“非公经济36条”相关配套细则,其中“市场准入、融资困难、产业引导”三个方面,将成为主要的突破点。
陈全生曾任“非公经济36条”起草小组组长,他是在湖北省个体私营企业家首届论坛上透露上述信息的。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该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首次将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为非公经济进入垄断性行业打开了大门。
随后,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进入各部委明确分工、各自实施方案设计的实质性阶段。
但政策出台两年多来,上述行业的垄断门槛并没有打破,在非公企业的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还没看到政策发挥明显作用。
据陈全生介绍,“非公经济36条”细则的制订,目前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
“目前已经有27条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了,剩余的在明年初‘非公经济36条’实施三周年前,都可以出台。”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曾公开表示,国家为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和投融资方面的公平机会,将在“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出台更多可供操作的细则,放开行业限制和壁垒。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亦曾在多个场合表示,相关配套措施,一直在制定之中。
据了解,细则的制订,秉承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留在最后的,正是准入门槛、金融信贷及税收政策等关键领域。“希望在明年3月的时候,形成从政府引导到具体实施相对成熟的体系。”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陈全生表示,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有关政策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不够平衡,民企在行业准入、企业融资等方面尚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行业准入和融资困境,正是是非公企业头上的“两座大山”。
“有门槛总比把门关死了好,实施细则让我们进一步看到了希望。”有民营企业家向记者表示。
陈全生表示,一些垄断部门和行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从业资历等各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
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对此颇有感触。2006年,东星曾被八大航空公司联合“封杀”,遭到“禁止机票代理人销售东星机票、禁止与东星签转联程”等抵制。“我希望给予我们民营航空的空间更大一些”。
输血不足也长期困扰非公企业。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数据,2006年底,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贷款占国有商业银行的8.81%,占政策性银行的0.27%,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的5.9%,即使是中小金融机构,也仅有25.38%的贷款流向个体私营经济体。
湖北省工商局个私处副处长李国华表示,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追求利润是其第一要务。“企业小了,银行不愿贷给你”。而地方政府为扶植中小企业成立的担保公司,往往陷入自身规模过小,有心无力的尴尬。
此外,产业调整的相关政策,也在实施细则的范畴之内。李国华表示,实施细则将从区域的角度指导非公经济的发展,并编制区域经济的产业目录。
目前,民营经济固然发展迅猛,但亦有生命短暂之忧。以湖北省为例,2006年个私经营户新增22万户,但同时又有16.4万户被注(吊)销。“产业调整的相关政策,就是为了避免缺乏长期规划的情况。”李国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