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泽纺织业有了共同品牌
东方丝绸市场协会成功注册“盛泽织造”和“绸都染整”两大集体商标,5000多个成员单位从此可共享
全国纺织行业织物类产品集体商标——“盛泽织造”和“绸都染整”,首次被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成功申请注册。按照使用管理规则,凡吴江市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所属的5000多个成员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后,均可使用“盛泽织造”和“绸都染整”的集体商标。在昨天盛泽召开的集体商标认定发布会上,江苏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两个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绸都盛泽纺织产业和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整体实力的充分体现,它将起到扬一方品牌、带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的效应,从而将对盛泽的织造、染整产业走向世界产生深远意义。
盛泽的织造业和染整业在中国具有独特的地位。很多年来,“盛泽”与“绸都”几乎成为织造业和染整业的代名词。在这种情况下,将产业集群内的企业统一成一个品牌,在知名度方面就会大大缩小与国际品牌的差距。而随着区域品牌统一标准的规范,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也可以从中受益,不仅能够拓宽市场需求,而且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最终借助集体品牌的整合效应,获得单个企业所没有的规模经济和品牌影响力。
盛泽纺织产业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区域品牌,选择以区域品牌名义注册集体商标,是打造区域国际品牌的一条捷径。在数十代盛泽人民辛勤劳动的付出下,“盛泽织造”和“绸都染整”早已成为质量和信誉的保证,也成为业内最具号召力的品牌。早在2004年,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就委托苏州市新苏商标事务所启动注册两个集体商标的申报程序,经过近三年时间的持续努力,终于成功注册。
据悉,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协会的成员单位今后可以同时使用集体商标和企业自有商品商标。商品商标代表企业自身的产品形象,集体商标代表了产品的公信力,这两者的结合使用,可以更有效地提高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
何谓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按照这一概念,集体商标是指某一组织的商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的商标,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因此,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同属于某一个组织,而不是出自某生产者或经营者。此外,集体商标可以在商品上使用,也可以使用于服务,体现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公之于众,集体成员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有利于企业之间的联合,促进其集约经营,形成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产品和品牌的宣传,促进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