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纺机自主化进程 纺织企业将纳入专项支持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杭州召开加快振兴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战略部署,讨论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实施方案(讨论稿)》(下称《实施方案》),动员纺机企业及全行业加快推进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进程。《实施方案》提出了纺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基本原则、目标和重点任务,并首次提出对积极采用国产设备的纺织企业,国家将设立专项予以支持。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刘铁男,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贺燕丽、黄鹂,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理事长高勇,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浙江省发改委承办了此次会议。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刘铁男指出,推动我国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应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调。政府将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培育纺机行业的市场主体,并辅以税收方面的政策调整,促进我国纺织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今后国家将对大的项目提出自主化率的要求,对需要进口的部分予以免税政策,并对重大项目首台(套)设备的自主化提供资金支持。
此次会议的召开正值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实施的“新型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专项”第一批项目已经启动,第二批项目开始筹备之际。为调动企业积极性,更好地推动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国家发改委特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纺织强国的指导思想;提出到2010年实现以十项新型纺织机械为主的重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新型纺机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同期先进水平的阶段性目标;重点培育一批纺机制造骨干企业,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制造能力,建设和完善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纺机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全面提升纺机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贺燕丽在详细解读《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指出,按照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进程,结合促进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求,国家将适时调整产业政策和整机、关键零部件的关税政策,逐步适度降低或取消已经实现国产化的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关税。国家将设立专项对国家重点建设的新型纺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
她特别强调,专项的支持将不局限于十项成套技术装备,其他已经具备国产化基础的设备也将考虑纳入专项支持,特别是近两年开发的新型设备和节能减排方面的设备。此外,国家将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重点工程,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并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对积极采用国产设备的纺织企业设立专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