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举办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为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12月4日,宜州市在该市中山公园举行第七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该市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计生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建设局、市妇联等18个单位部门一起举行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送温暖等活动。200多位在宜州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民工利用休息之余赶来参加法律咨询活动,广西宜州市茂源茧丝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罗女士高兴地说:“这个活动办的很好,参加这种活动能让我们提高法律意识,知道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在精心制作的“12·4”主题挂图展前,广大群众、学生、农民工驻足观看,农民工蓝凤梅看得津津有味。她兴奋地说:“板报文图结合,我看得懂,好看!这样的活动对我们有好处,要常搞……”。
在活动中,相关部门向广大群众、学生、农民工赠送法律书籍3500多册、各种法律宣传资料5000多份,并举行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就业、康复等服务咨询3000多人次。(朱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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