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准税政策对我国棉花产业链的影响
一、滑准税政策沿革
目前我国实行的棉花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是我国加入WTO后棉花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我国棉花产业链赢得更有利于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根据WTO协定和中国加入WTO有关棉花市场准入的承诺,中国政府采取关税配额(TRQ)的形式取代主动配额形式对棉花进口进行管理。配额内棉花的进口关税率为1%,超出配额的进口税率,加入WTO初期为76%,2004年降至40%。中美协议中承诺,在三年之后,取消棉花的专营权,取消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减少国内补贴使贸易扭曲消除。由此可见,配额和关税制度是我国棉花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符合WTO有关协定的。
从2005年5月至今,我国对关税配额外棉花进口实行了滑准税制度,三年间两次调整,其中2006年滑准税对2005年滑准税的基准价和目标价进行了调整,2007年则调整了计算公式。
2005滑准税政策:自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有数量限制的暂定关税生产率”征收进口关税。以滑准税方式确定暂定关税税率,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具体方式为:当进口棉花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为5%;当进口棉花价格低于10029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为:Ri=INT[(Pt/(Pi×E)-1)×1000+0.5]/1000(Ri≤40%)。关税=Ri×Pi×E。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E为美元汇率;Pi为关税前价格(美元/吨);Pt为常数,为10531(即10029×(1+5%));INT为取整函数。
2006滑准税政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内容,2006年对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5%—40%的滑准税,但对基准价和目标价进行了调整,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746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为5%;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0746元/吨时,按暂定关税税率计算。
2007滑准税政策:《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规定,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6%—40%的滑准税。具体方式是,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为6%;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按公式计算:Ri=INT{[Pt/(Pi×E)+α×Pi×E-1]×1000+0.5}/1000(Ri≤40%),关税税款=Ri×Pi×E。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Pt为常数,为8.8元/公斤;Pi为关税完税价格;CIF价格,单位为“美元/公斤”;E为美元汇率;α为常数,为2.526%;INT为取整函数。
二、滑准税政策对棉花产业链的影响
笔者认为,滑准税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棉花产业链产生影响:
第一,调节了进口成本,稳定了棉花生产。
近三年来,国内棉花价格以现货328为例,波动在12600—14500元/吨之间,价格重心位在13650元/吨;美棉期货价格指数波动在48.5—70.5美分/磅,价格重心位在56.5美分/磅;以COTLOOK远东指数为例的国际棉花价格近三年波动在51.2—71.5美分/磅,价格重心位大致在57美分/磅。棉花价格重心,考虑质量差异调整并按照当时汇率折算后,对比内外棉价,2005和2006年国外棉花价格低于国内棉花价格平均数3760元/吨。2007年国内外对比,离差平均值在2950元/吨,呈现逐步靠近的态势。
以2007滑准税为例,滑动区间在完税价格11.397元/公斤之下,同时滑准税后价格11.650元/公斤之上,在该区域之外,外棉价格波动与税率呈不相关关系。在滑动区域内,事实上近三年按国际棉花价格和汇率折算的波动区间绝大多数时间是在该区域运行,外棉价格波动与对应的进口滑准税率,呈现明显的反相关关系。
这种税率滑动机制,平滑了国际棉花价格波动对国内进口成本的影响,对稳定我国棉花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年来,尤其是2007年,滑准税和配额等宏观经济措施,把中外棉花价格在中国这个全球棉花的主销区调整到了一个非常接近的水平上。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税率滑动机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外棉农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产、用棉大国的棉花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实际情况是,中国棉花种植面积、单产、总产近三年呈现了稳步发展的态势。数据显示,2005年度棉花产量650万吨,2006年度棉花产量642万吨,2007年度棉花产量770万吨左右。
由于美棉在国际棉花贸易中的比重、世界贸易以美元计价,以及美国是定价中心的所在地等原因,造成了美棉事实上是国际棉花价格的定价基础。我们把这个由于补贴造成的棉价低位称为“定价机制扭曲”。非洲棉农组织认为,这是造成近年来非洲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持续大幅度萎缩的重要外因,而且这个因素导致了非洲棉农弃种和更加贫困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滑准税政策具有鲜明的反补贴性质。这些年滑准关税政策同配额政策、农业政策、储备政策、信贷政策一道抵御了加入WTO后我国棉花生产所受到的冲击。同时,纺织业的发展拉动了我国棉业的稳步发展,这对稳定国内棉花生产功不可没。
第二,熨平棉价波动,维护我国棉花产业利益。
棉花是重要的农产品,是纺织企业的基础原材料,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项战略物资,也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产品。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从棉花生产、流通、贸易、纺纱、织布、印染、成衣、消费、出口等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个产业链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比世界各国,我国的棉花产业链拥有“四个最大”,即最大的棉花生产能力,最大的纺织产能,最大的终端消费潜能,最大的棉花市场容量。这个链锁的每个环节对于我国乃至全球纺织经济都很重要,这不等同于单个或部分环节比较强大的国家,比如美国虽然有着强大的棉花生产能力,但是纺织产业已经转移到了国外,也不等同于某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纺织工业的发展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其棉花的全球性特征不明显,基本还是自产自用。我国棉花产业不是简单的一个点,也不是一段,其突出特征是一个链条,而这个链条的源头就是棉花。链条经济的传导机制使得抵御局部风险的能力增强,同时应当避免系统性风险发生,系统性风险之一就是连续性的原材料价格大起大落。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映基础供求的、相对稳定的棉花价格是我国棉花产业链的战略利益之所在,这个观点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并成为棉花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之一。这些年棉花生产稳步发展,棉花贸易量稳步扩大,纺织工业在前期快速发展之后,正在进行结构转型、产业升级,正走在从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化的进程中。
滑准税公式有两个变量,即Pi和E。从数学模型推演可以看出,滑动区间内,税率和外棉价格呈现明显的反相关关系,滑准税在反映棉价波动、建立了内外棉价格联动机制的同时,也在一定区间内平滑国际棉价波动对国内的影响,建立了一个符合调控目标的价格杠杆。另外,滑准税率同汇率之间的关联关系是,本币升值,税率上升;本币贬值,税率下降。从2005年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特别是对美元的汇率持续地呈现升值态势,滑准税税率模型一方面对冲了对国内棉花的价格压力,另一方面抑制了汇率波动对进口棉花价格的影响,同时也部分抵消了汇率波动对进口的刺激。2007年以COTLOOK为例的国际棉花价格波动为28%,国内棉花价格波动幅度15%,而滑准税下的进口成本波动只有13%。另外,作为世界棉花主要销区的中国的税收政策,对国际棉花价格也会产生影响力。COTLOOK远东指数上升到滑准区间临界位,也就是滑准税率趋于固定化的时候,可以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价格和技术关键点,这个位置三次阻挡了价格的继续攀升。
卓有成效的宏观调控措施在合理控制进口外棉的数量和节奏,稳定国内棉花市场价格,坚定立足于国内生产为主,进口调节为辅,将进口棉的价格保持三个适当的水平,既能够有利于纺织工业的发展,也能够保持农民的植棉积极性,避免形成棉花进口——国内生产萎缩——再进口,越进越缺的恶性局面等方面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棉花产业链的稳定发展。
另外,滑准关税杠杆,针对不同等级的进口棉适用税率有所区别,也从客观上对进口结构有所调节。趋稳的原材料价格环境也是纺织行业技术升级的外在要求。关于部分纺织企业当前的困难,笔者认为,存在原材料价格因素。由于滑准税计税依据的从价性和汇率参数,客观上削减了价格因素和本币升值带来的外棉进口“实惠”,但是价格因素并不是导致纺织行业调整的主导因素。产能连续扩张造成竞争激烈;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限制政策发生变化;生产要素上升使得成本刚性;印染业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强,加大了棉花产业链上游的困难;转口贸易受制带来出口阻滞;贸易摩擦等外部环境偏紧。这些都是造成当前部分纺织企业困难的外在因素。从2007年来国内棉花价格上升幅度4.8%、国外棉花上升幅度14%,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低于包含纺织企业主要国际竞争对手的亚洲的货币集体升值的幅度,以及纺织品出口数据屡创新高来看,纺织业的调整是综合性的,纺织业的困难带有结构性,同时纺织品出口价格体系的调整正从“通货紧缩型定价机制”到“通货膨胀型定价机制”转型的过程中,纺织行业也在由出口导向型向内需导向型的转化过程中。
三、关于2008滑准税调整的若干思考
2007滑准税的终止日是2007年年底,这意味着新的棉花关税办法要在2007年年底出台,或者说2008滑准税要在2007滑准税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或修订。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如何看待呢?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1.由于滑准税的立税基础没有变,所以对棉花这个农产品实行滑动的关税方法是适当的。
第一,包含国际棉花贸易政策在内的国际谈判,当前仍然走在艰难的权益博弈和政策磋商中,至今没有出现突破性进展。即发达国家的棉花补贴政策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第二,酝酿已久的2007美国农业法案也悬而未决。虽然还在立法程序中,但是从美国众议院已通过的法案来看,美国农业政策趋于发生三个转变:一是农业补贴政策由价格补贴转向收入补贴;二是农业补贴和生物能源政策挂钩;三是和碳汇政策挂钩。理论上,只要以补贴为主的,支持外向竞争的,致使国际棉花贸易扭曲的机制持续存在,那么我国滑准税政策的立税基础就不应改变,滑准关税就应该长期存在。
第三,滑准税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过从价税率波动机制来影响进口成本,是实现中国棉农同国外棉农公平竞争的有力手段。但这项政策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保护农民利益。
第四,固定关税率的做法在当前是不适合的。原因有二:其一,最近三年以美国棉花为主导的外棉价格和国内棉花价格直接比较产地价,平均落差为3500元/吨左右,如果按照较低的固定关税税率,中国农民种棉花的积极性将受到挫伤,十一五规划关于8500万亩的棉花种植面积就不能得到保障,包括纺织业在内的中国棉花产业链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就会受到削弱。如果固定关税率定得比较高,那么纺织企业的出口优势就会受到遏制,尤其是在成本推动下的国际棉花价格出现剧烈上升的情况下。其二,低关税加农业补贴的做法不是一个优先考虑的方案。虽然对我国棉农直接补贴是可以弥补这个价格落差,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使得国家财力越来越有条件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只能是备选的一个对策。因为存在贸易政策承诺和“多哈”进程的因素。另外,补贴棉花资源出口的做法,也不符合我国的战略经济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滑准税仍然是符合我国棉花贸易特点的、适合当前内外经济环境的棉花贸易政策。
2.国家对棉花产业应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纺织行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建议,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基准上限时,较2007年适当下调固定的滑准税暂定关税率,给纺织企业实际减负。在这个转型期,国家对棉花产业应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当然也可以考虑采用转移支出的方式,推动纺织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做强做大。
3.伴随着美元指数的趋势性贬值,国际农产品平均价格指数的上升和国内外农业生产成本的提升,棉花的价值中枢有望上移。美国棉花期货价格重心已经向上移动,原有的美国棉花补贴在政策不改变的假设下,有可能部分“虚位”。笔者认为,“反映波动,肯定重心,确认成本,平稳过渡”仍然可以作为滑准税的调整策略,避免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对棉花价格产生大的影响。
4.从2007滑准税税率公式来看,两个变量,多个常量,可以采用常量综合的办法来简明运算。
5.随着滑准税政策的逐步成熟化,以及棉花贸易市场、国内现货市场、期货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棉花经营和贸易的逐步放开,从更长期的角度看,跟踪的、动态的、富有针对性的配额政策可以逐步转化为指导性额度政策,最终通过市场的办法来配置商业进口资源。(赵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