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玩具生产和分类鉴定三注意
随着材料和技术发展,传统的玩具产品品种和范围在扩容。比如,有了电子玩具、化学玩具、节日造型玩具等等。玩具产品归类越来越难。一些不法企业钻此空子,逃避政府部门监管,把玩具产品归入其他非玩具产品之列,不严格按照玩具安全质量要求组织生产,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提高了玩具伤害儿童的风险。
近日,海沧检验检疫局在实施玩具生产企业拉网式清查时发现,有家企业把带有圣诞造型的电动玩具归入非法检产品——圣诞节日用品,以此逃避法定检验检疫监管。
玩具产品消费群体是儿童,它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其安全质量直接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玩具安全质量要求和配套的测试方法。如欧盟的EN71、美国的ASTMF963和CP-SC16CFR、日本的ST、中国的GB6675和GB5296.5-1996等。我国为确保进出口玩具产品的安全质量,把进出口玩具产品列入法定检验检疫范围,制定了许多把关措施。对进口玩具要求在型式试验合格的基础上加贴CIQ标识才可销售使用。对出口玩具,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其产品才可报检出口等,同时出口玩具产品还必须进行型式试验,接受检验检疫部门严格的日常检验监管,以满足输入国要求。
那么,出口玩具在生产以及分类、鉴定中应注意一些什么呢?
注意从产品特征和标识年龄来分类。玩具产品是供“14岁以下儿童”、“游戏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凡是符合该条件的产品必须列入玩具范畴,除非输入国另有规定。个别贸易商为规避责任,故意将玩具适用年龄标高,或在产品上标识为非玩具,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最终责任是制造商。
注意分清节日产品和玩具产品。前者通常不以耐用材料制成。比如,人造圣诞树、耶稣圣诞图、圣诞袜、装饰圣诞树用的彩球、金属箔、动物等传统的圣诞节用品。后者通常具有色彩鲜艳、发声、发光、有动作、具有部分使用功能、益智功能、模拟造型等特征。如果仍然无法明确归类,应向权威机构咨询。
注意把好玩具生产质量关。生产企业是玩具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充分考虑产品的质量安全,企业所采用的原辅材料也应当确保产品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