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强培训保证监控类别产品顺利出口
12月13日,2008年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培训班开班式在上海举行。为保障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商务部近期还将在重庆和沈阳分别举办相关培训班。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局长陈鹏在开班式上表示,此次培训旨在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纺织品出口企业尽快熟悉和把握对输欧盟纺织品的管理要求,了解企业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核的程序,掌握网上申领签发系统的使用。今后,商务部将继续加强网络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完善纺织品出口网上申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系统,推广延伸打印终端的成功经验,保证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的申领和签发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我国是欧盟纺织品消费市场最重要的供货方。纺织品贸易在中欧经贸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维护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中欧于2005年6月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了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化解了贸易摩擦。备忘录执行期内,我纺织品对欧出口稳定增长,在进口市场的份额逐步提高。在今年6月举行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中欧双方再次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将备忘录项下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为此,我国将对纳入双边监控体系的类别纺织品施行出口监控,不设数量限制,并实施企业经营资质准入。
输欧盟纺织品监控措施的出台,对于维护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和推动中欧贸易长期、健康和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有关措施的落实更直接关系到2008年输欧盟纺织品监控措施的执行效果。近期,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2008年第91号公告,对2008年8类输欧盟纺织品企业资质、许可证件申领及对许可证使用情况的核查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该《公告》制订的《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也将于近日颁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新的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网上申领签发系统已开发完毕,即将于2007年12月25日正式启用。商务部外贸司、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及上海外经贸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此次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