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军需纺织品合作的几点建议
日前,第二届特殊市场纺织品及相关技术高层供需推见会在京召开,会议针对国内纺织服装企业如何对接军、警需采购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由于历史的原因,军、警需采购对国内的纺织服装企业来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陌生”,尤其体现在参与渠道和操作手段上的不足。在此,本刊依据本次会议所传递的相关信息,结合相关军、警方人士的介绍,以军需被装产品的筹措为例做一浅析。
军需被装产品筹措方式的现状
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军队、公安、武警部队历来是特种纺织技术和产品的主要使用群体和最大的团购群体。2001年以前为计划分配生产阶段,被装生产任务按计划下达,全部由军需工厂组织生产。2001年以后,军需工厂移交地方管理,这个阶段的军需被装产品的筹措仍然是计划分配与采购招标并存。在此阶段,新兴铸管集团所属企业(原军需工厂)承担绝大多数的被装生产任务,剩下的被装生产任务对新兴铸管集团以外的供应商实行采购招标。进入新式服装生产阶段以来,军队被装面向市场采购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使得更多优秀企业进入到军队被装生产供应商队伍中来,如江苏的阳光集团、山东的新郎集团等。总的来说,目前,军需被装产品筹措以计划、择优、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多种被装采购方式并存的形式进行。
另外,目前国内财政出钱的着装部门在服装的采购上已基本推行政府采购模式。如公安部的全国警服,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官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国检察官服,司法部的司法警服,行政服等。现行的军需被装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经过“管采分开”、“1+X定价”,“投标后定标底”等改进后,其发展状态完全符合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从军需被装邀请招标采购实施多年的实践看,这种形式较好地实现了政府采购法所制定的目标,即有利于落实后勤保障有力的要求,有利于节约经费维护国家与军队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消耗,提高保质、保量、保期完成军队任务的水平。
军需被装生产供应商现状
据了解,军需被装产品的招标采购工作由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军需军事代表局负责。截止目前,参与军需军代局组织的被装采购的供应商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新兴铸管集团所属企业,这是军队被装生产供应商队伍的主体;二是新兴铸管集团以外的其他地方企业,主要是近几年军队被装生产逐步面向市场开放后进入的供应商;三是军队被装修理所。
近年来,随着被装采购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不仅为被装生产供应拓宽了渠道,更为军需方在广泛的范围内选择产品质量好、成本低、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军队被装采购创造了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在资金状况、技术设备、经营管理、企业规模、生产经验等方面,水平不一,有的相距甚远。二是供应商数量过多。目前供应商队伍庞大,加大了采购成本,给被装供应商管理和产品质检、供应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供应商布局不够合理。从目前的供应商分布来看,新进入的供应商大多数集中在江苏、浙江和山东一带,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没有新增供应商,从保障部队供应的角度来看,不够合理。
军需被装产品原料要求和生产、组织与管理程序
为确保军需被装产品质量,目前被装产品生产实行被装生产重点材料统筹统供,部分材料指定企业生产,个别辅料自行筹措的模式。为使军服材料与造型达到最佳结合,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和风格,综合机理织纹、塑形性、悬垂性、保暖性等因素,军服会选择不同的服装材料。
军需被装生产、组织与管理,按工作先后程序为:下发中标通知书、产品报样封样、签订订货合同、申请生产被装所需的统供材料需用计划、首批产品质量验收、生产过程检查、产品待出厂检验、产品发运及经费结算。
军需被装产品的发展趋势和建议
未来的军需被装产品将逐步完成服装系列的配套,同时,以发展功能性、防护性产品为主,并建立完整的士兵单兵防护系统平台,实现防护服装的可持续发展。
在面对生产时间短、任务量大;企业自身研发力量薄弱、检测手段缺乏;企业短期效益明显缺乏长期目标等等问题,及综合上述介绍,对于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把握军需被装产品筹措改革的“脉动”步伐,积极参与军需被装产品的招标活动。
在未来的时间里,军需被装产品采购的改革将逐步深入,并且是积极推进被装面向市场采购招标的改革。在此目标的影响下,改革将更加趋于公平、高效和双赢,这给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提供的参与空间将越来越大。一大批有实力、质量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将被吸收进军需被装产品供应商的队伍中去。而参与的纺织服装企业首先要树立军需被装产品采购招标的相应观念,在此要求延伸下的就是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只有完全以“军品的意识”生产出的产品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军品。其次要从参与现有布局“空地”上下工夫。从目前的军需被装产品供应商的队伍总体情况看,规模和布局都存在问题,比如目前供应商布局受“三边”建设的影响,相当多集中在沿海、沿边和沿江地区,与军队的部署不完全相适应,下一步随着改革的深入将进一步调整,所以这也将给准备参与军需被装产品供应的企业留下了一定空间。
二是建立长期的科研合作战略。与军方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也将会是参与军需被装产品筹措的一个途径。近年来,随着军需被装产品改革的深入,新的课题不断涌现,而且有很多课题需要在生产实践中逐步求证,所以,能与军方相关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就某一新课题共同攻关将为参与军需被装产品筹措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是从具体的项目入手。这就要求企业与军方建立密切的信息沟通渠道。具体了解阶段性项目的要求和研究方向,然后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适时介入。这种方式操作起来便捷、简单,见效快。
四是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作为军品有着它的特殊性,所以,企业在资质、资金、研发、质量、效率、生产规模等等方面都必须跟上,尤其是要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确保产品符合需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