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欧盟取消配额限制后纺企走向分析
(本报记者计慧)2005年1月1日,按照WTO规定,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
2005年6月,中欧达成纺织品谅解备忘录,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进口采取数量限制。承诺2008年1月1日取消限制。
近日,欧盟委员会决定,2007年12月31日之后将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配额限制。自2008年1月1日起,2005年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中所涉及的10类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将不再受配额限制。
经过长达3年的努力,中国与欧盟纺织业进入无配额时代。
然而,无配额并不意味着无限制,也并不意味着中国纺织出口企业可以高枕无忧。早在今年5月份,欧洲纺织品服装生产商就敦促欧盟委员会采取行动,以应对今年年底中欧配额制度到期时,中国纺织品可能给他们带来的猛烈冲击。
其他保护手段相比
配额更难应付
面对联盟内部纺织服装生产商的压力,欧盟委员会既然敢于宣布取消对我国纺织品配额限制,就一定会采取其它的方法来控制我国纺织品输入。正如欧洲纺织服装协会主席Michele Tronconi所说,“我们不想成为2008年中国出口的唯一焦点,我们都认为欧洲纺织服装协会和欧盟执委会需要有所行动。”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也表示,尽管2008年之后欧盟不会采取配额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但中国纺织服装业也需要警惕诸如技术性贸易措施等举措。
那么,这些“行动”究竟可能是什么呢?
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在2012年前可以适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条款,即一旦世贸组织成员认为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对其国内市场造成扰乱,就可提请采取特保措施进行限制。除特保措施外,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反倾销措施、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危害要比单纯的配额限制大得多。
历史上,欧盟国家还曾采用过技术性贸易措施抵制过中国纺织品的输入。如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随后,法国、荷兰等发达国家也相继禁止使用20余种偶氮染料,使我国正在使用偶氮染料的100多种纺织品对欧出口中断。
除了这些有可能实施的保护手段,欧盟在今年6月举行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明确提出,将在2008年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协议产品实行进口监控,并希望与中方合作。在混委会共识的基础上,我国商务部外贸司与欧委会主管部门进行了多轮技术级对话。今年9月28日,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备忘录项下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中欧双方将通过许可证管理共同对这8个类别纺织品施行监测,不设数量限制。
这将意味着中国纺织品一旦出现大规模输入,欧盟方面将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我国纺织品的进口。
无配额实则并不绝对。
控制合理出口量
应对各种保护措施
对于欧盟已经确定和将有可能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国内纺织企业应该怎么办?
据中国第一纺织网的一项网上调查结果表明,90.75%的受访者均赞同“在中欧纺织品协议结束后,继续实施配额管理制度”。只有6.36%的企业投了反对票。
受访者认为,中欧纺织品协议结束后如果继续实施配额管理制度,企业将采取继续提高出口单价、拓宽出口市场、承接高附加值订单等措施加以应对。大部分人认为,继续实施配额管理制度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来稳定对设限地区出口秩序的前提之下的无奈之举。他们纷纷要求国家强化主动配额措施,严格管理,确保服装出口有序、稳定的进行。
可见,国内纺织企业已经意识到,控制纺织出口量在一个合理范围、提高产品高附加值才是应对欧盟各种保护措施,最根本也最有效的办法。这点与国家的纺织品出口政策和纺织产业发展规划十分吻合。
近日,商务部应广大对欧盟出口企业和相关协会的共同要求,实行了出口纺织企业经营资质审核。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口经营秩序,促进对欧盟纺织品出口健康、有序发展。
从内部做起,以健康的产业姿态迎接无配额的到来,将使国内众多纺织企业,乃至整个中国纺织业都受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