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589个商品不再允许进行加工贸易


http://www.texnet.com.cn  2007-12-25 07:27:31  来源:东方早报 收藏
  商务部、海关总署24日公布了今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目录,包括部分钢材产品的589个商品将不再允许进行加工贸易,该目录从明年1月21日执行。分析人士称,此举旨在减少我国贸易顺差,同时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调整有过渡期

  根据公告,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于12月21日发布,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调整安排了过渡期,此前已经获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在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8年12月21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办理。

  商务部称,此举旨在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抑出口减顺差”方向不改

  商务部研究院一位人士指出,今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追求贸易平衡,通过多种措施抑制出口,减少贸易顺差。而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所占份额较高,成调控重点,预计后续的政策仍会围绕这一基调进行。

  自1999年起,我国对加工贸易商品按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进行管理。加工贸易在外贸领域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8319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47%。

  为抑制过快增长的贸易顺差,去年11月,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今年7月,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扩大,包括铜、铅及锌等初级金属加工制品以及塑料产品和纺织品等,都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

  此外,政府今年还频频运用税收政策调整进出口贸易。今年6月1日起,我国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财政部上周五又宣布,明年,我国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同时,继续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加工贸易  部令公告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华兴纱管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