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蚕丝含量是30% 经检测只有7.8%和12.5%
“标称蚕丝含量是30%,经过检测发现只有7.8%和12.5%,一个全国著名品牌竟然出现这样的不合格产品。”近日,一位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委托人购买的“小绵羊”羽丝绒蚕丝冬被填充物实际含量与标示含量严重不符,根本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涉嫌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检验报告:
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周先生介绍,今年11月,他的委托人在南京的欧尚超市和金润发超市分别购买了两批“小绵羊”羽丝绒蚕丝冬被用于职工福利。因在发派过程中有职工对产品质量提出疑问,于是他将两条不同超市购买的冬被送到了江苏省纤维检验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他和他的委托人都大吃一惊。
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盖有江苏省纤维检验所检验专用章的报告。两份报告的检验结论一栏中都明确标明:样品经检验,不符合FZ/T62005-2003《被、被套》标准规定的要求。按照标准要求,冬被填充物纤维含量中的蚕丝要达到30±(单位:%),但检测结果显示一条样品的蚕丝含量是12.5%,另一条样品的蚕丝含量只有7.8%。
举报人:
以次充好涉嫌欺诈
周先生告诉记者,既然产品的名称叫羽丝绒蚕丝冬被,那么它的填充物中蚕丝应该是主要成分,两件样品的吊牌上标示的蚕丝含量都是30%,然而检测结果说明蚕丝的含量少的可怜,剩余的全是涤纶。众所周知,蚕丝的价格肯定大大高于涤纶。而含量多少如果不借助仪器检测很难辨别,消费者往往会被蒙蔽。“花一等品的钱买到的却是次等品,明显是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我和委托人都没有想到‘小绵羊’作为全国著名品牌,竟然生产出这样的产品,真不知道他们如何对质量进行把关的。”周先生说。
小绵羊:
无法确认检验结果
通过吊牌,记者找到了问题羽丝绒蚕丝冬被的生产厂家——上海小绵羊卧室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一位副总经理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了解这件事情,周先生本人也和他联系过,目前正在处理当中。至于相关的检测报告他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因此无法确认检验结果是否真实、准确。
此事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