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07 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逄奉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高性能子午胎用高模低收缩浸胶涤纶帘子布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总投资54,877万元,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200万元,利润总额13,926万元。建设周期2年,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和向银行贷款解决。
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拟投资项目效益状况良好,为满足其发展需要,同意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
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提请召开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公告编号:2007-056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8年1月11日在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月11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高性能子午胎用高模低收缩浸胶涤纶帘子布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总投资54,877万元,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200万元,利润总额13,926万元。建设周期2年,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和向银行贷款解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07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截止2008年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参加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3、登记时间:2008年1月10日8: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计小勇 王增宝
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凭会议出席证出入会场;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7-057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金额:30 ,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
●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1,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12月25日,公司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董事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提供担保。
担保形式: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安丘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刘全平
注册资本: 贰亿陆仟柒佰伍拾玖万壹仟捌佰柒拾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帘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国家规定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国家规定许可生产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截止2007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70,142,489.73元,净资产331,549,507.97元,实现销售收入501,304,922.33元,利润总额32,978,797.74元,净利润21,641,808.93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博莱特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拟投资项目效益状况良好,为满足其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71,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7年11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