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问题探讨
[关键词]:双边经贸;中国;俄罗斯;FTA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TA)(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由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FTA的传统含义是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是最近几年的FTA出现了新的变化,其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在WTO多哈谈判陷入僵局之后,各成员就纷纷加强了双边FTA的谈判进程。随着中国与俄罗斯两国经贸关系日益正常化、理性化,中俄双边FTA的建立问题逐步纳入双方的议事日程。
一、中俄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
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订,不但奠定了两国战略性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础,而且使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在政治互信的前提下,进入了一个双边贸易大幅提升、相互投资逐步增加、科技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1、中俄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商品贸易结构明显改善。中俄两国一直是各自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经贸关系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几个阶段①后,逐步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至2006年为止,双边贸易额已连续8年持续增长。2000~2006年两国贸易额从80.03亿美元上升至333.9亿美元,共增长3.17倍,年均增长率达到52.8%。2005年中俄贸易增幅37.1%,高于中国全年外贸增幅(23.2%),在中国前十位贸易伙伴中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三项指标均位居第一,为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600-800亿美元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2006年中俄双边贸易额达33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7%。2007年以来,中俄双边贸易增速显著回升,一季度增幅达28.8%,高出同期全国外贸总体增幅5.2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国对俄罗斯出口增长迅猛(48.5%),是双边贸易增长主要的拉动力量随着中国生产制造能力不断加强,对俄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势头;而自俄进口以能源和资源型产品为主,增长潜力相对有限。由此导致中国对俄罗斯逆差不断减少,双边贸易趋于平衡。2007年1-4月对俄贸易逆差3.6亿美元,同比减少76%(见表1)。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7年1-10月,中俄贸易总额达394亿美元,同比增长42%,其中中国对俄出口增长83%,俄罗斯对中国出口仅增6.7%。全年贸易总额突破400亿美元大关已成定局。根据俄海关统计,2007年上半年俄罗斯对华贸易逆差就已达12.7亿美元,这是俄罗斯开展对华贸易以来首次出现贸易逆差,之后逐月扩大,前10月的统计,俄对华贸易逆差继续增至75亿美元。业内专家据此判断:2007年全年中国对俄贸易呈现顺差已无悬念,这是中俄双边贸易开展五十年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变化。目前,俄罗斯是中国的第八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俄罗斯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从统计数据看,改变中俄贸易五十多年来数量格局的主要因素是中国机电产品对俄罗斯出口的不断增长。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俄贸易商品结构一直呈现如下特点:中国主要对俄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家电等日用消费品,自俄进口多是能源、钢材、化肥、原木以及有色金属等原材料商品。 最近几年,中俄两国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和互补性逐渐增强,行业内水平分工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中俄两国贸易竞争力指数大于0.5的商品正在逐年增多。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与2003年相比,贸易竞争力指数大于0.5的商品已从海关统计编码中的24章扩展到27章,占海关统计目录的28.42%。2006年,中国对俄机电产品出口额及其所占比重均呈快速增长态势,已跃居中国对俄出口的第一大类商品。中国对俄机电产品的出口规模2006年增长88%。2007年以来,双边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机电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占比达21.4%。中国对俄罗斯机电产品出口快速增长,据中方统计,2007年1-10月中俄机电产品贸易额为83.4亿美元,占双边贸易总额的21%。
中国对俄机电产品出口额的增加与近年来中国机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逐渐提高密不可分。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在化工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金属及其制品以及机电产品等大类商品上,两国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在0.5以上,这表明两国上述产品已具有相当高的竞争力,双方已经形成了水平分工。近两年中国还扩大了对俄机电产品的出口规模,产品出口质量明显提高。这种商品结构说明,中俄两国经济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但是,尽管两国产业的互补性正在进一步深化,中俄两国贸易仍处在以产业垂直分工为主、水平分工为辅的粗放型发展阶段,因此,两国间的贸易商品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根据国际经验,两国只有进入到产业水平分工阶段,贸易才能够产生出更高和更深层次的互补,贸易商品结构的质量也才能够升级。分析表明,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国际制造业优势,而俄罗斯则拥有丰富的能源以及原材料资源,中国和俄罗斯在经济结构和外贸结构上均形成一定的差异与互补,这决定了未来中俄双边贸易规模将稳步扩大。
2、中俄相互投资日趋繁荣。多年来,中国在俄罗斯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而欧洲部分较少。据俄罗斯2004年的统计数据,2003年中国向俄罗斯远东地区共投资1320万美元,占远东地区全年吸引外资总额的0.4%。2003年中国向俄罗斯投资最多的地区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990万 美元;其次是滨海边疆区,投资额为200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经商务部批准备案的中国在俄投资项目协议额为6.8亿美元,俄在华实际投资额约为4.5亿美元。俄罗斯对中国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东北及像有连云港核电站之类合作项目的少数几个地区。近年来中俄相互投资逐步扩大。如果说以前中俄两国的相互投资主要基于地缘优势,投资企业基本集中在两国的毗邻地区,那么,现在这一状况正在逐渐改变。中国对俄罗斯投资的地域范围逐渐从远东地区进一步拓展到俄罗斯的欧洲部分,并且开始覆盖俄罗斯全境。2005年6月10日,中国上海工业投资公司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市签订了兴建圣彼得堡“波罗的海明珠”社区项目的总投资协议。该项目总投资13.5亿美元,是目前为止中国对俄罗斯最大的一笔直接投资。这座被当地居民称为“中国城”的卫星城内包括居民住宅区、商业区以及娱乐场所等,其中住宅楼总面积将超过100万平方米,社会公用设施总面积将达6.3万平方米。卫星城可供3.5万人居住,可提供1万个就业岗位。上海工业投资公司还将负责在卫星城内建设10公里道路、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医院、急救站、游泳馆和停车场等社会公用设施。可以预见,这种以两国政府部门支持、地区和民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的投资趋势在今后的中俄投资合作中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2006年,中国在俄投资项目共79个,对俄直接投资额为4.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31.5%,涉及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林业、贸易、轻纺、家电、通信、建筑、服务等领域。2006年俄罗斯对华投资项目126个,合同投资额2.3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目前中俄相互投资累计已超过16亿美元(其中中国对俄投资10.3亿美元,俄对中国投资6.5亿美元)。双方签署了《中俄政府间投资保护协定》,建立了良好的投资促进机制,截至目前召开了四届中俄投资促进会议,共签订31个项目,总金额约40亿美元,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木材采伐及深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俄对华投资也不断扩大,累计投资项目超过2000个,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今后,双方将站在战略的高度,结合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地开展双向直接投资,包括能源和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加工工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3、中俄经济技术合作日趋活跃。俄罗斯是世界科技大国,它在许多科学技术领域,如航空航天、核能、激光、生物工程等领域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它还拥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组织系统和出色的科研工作者队伍。我国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高新技术将是发展的重中之重,从俄罗斯引进高技术是一条可考虑的途径。经济技术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发展两国关系、增进两国人民福祉的重要基础。经过两国政府和民间多年的努力,中俄技术合作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格局。自1999年10月以来,中俄双方先后在中国的烟台、衢州和哈尔滨建立了旨在将俄罗斯的科研成果在中国实现产业化的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目前,最成功的要数中国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应用化学研究院负责实施的3000吨聚四氟乙烯建设项目。在他们的合作中,由于双方建立了平等、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在短短的几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研发新型氟化物的实验楼,目前正在建设氟化物工厂等一批项目。在此基础上,2001年5月成立了“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2004年,“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工业总产值达20多亿元人民币,实现利税1亿多元人民币。经过我们双方共同努力,目前中俄已互为重要的经济技术合作伙伴。这主要体现在双方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迅速,确定了重点合作领域,企业合作意愿日益增强。在能源、核能、航天、科技等领域,油气管道、核电站、火星联合探测、科技园等一批大型合作项目正在稳步实施。交通、通信、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银行、保险、信息等服务体系日臻完善。2006年3月22日“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开幕,2007年11月6日“第二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在莫斯科联盟宫隆重开幕,这无疑为双边经贸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4、中俄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蓬勃发展。中俄边境的总长度为3645公里,在布拉维申斯克—黑河,后贝加尔—满洲里,格拉捷格沃—绥芬河等俄中边境口岸正在建设着一系列的大型边境贸易中心,它们构成了“中国的北方开放带”。 近年来,中俄边境贸易②发展很快。边境贸易是中俄经济贸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边境贸易的发展既是中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与发展的结果,也是中俄经贸合作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据中俄经贸合作网的统计资料,2005年中俄两国边境地区的外贸额达86.4亿美元,占中俄贸易总额的30%,其中,中俄边境贸易额达55.7亿美元,占同期中俄贸易额近20%,占同期中俄边境外贸额的64.5%。2006年,中俄边贸额为70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25%。2007年1~9月中俄边贸额为62亿美元,同比增长20%,占同期双边贸易额近1/5,已成为双边贸易重要组成部分。
中俄两国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国家间贸易,但从现实和务实的发展角度看,两国间下一阶段的经济往来,将在两国毗邻的地区间有大的突破。两国毗邻地区积极开展合作生产、现代物流、木材深加工、资源开发、金融服务等多种合作,对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大力推动中俄地方间经贸合作,1997年11月李岚清副总理访俄期间,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政府间合作原则的协议》;1998年2月,中俄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期间达成了两国省州结对开展经贸合作协议,并指定了10个中国省、区、市与俄有关州、区和自治共和国开展结对经贸合作。 此后,两国有关地方积极行动落实两国领导达成的协议,并实现了省州级领导互访、签署了一系列有关结对合作的协议和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应当说,中俄省、州地方结对共同开发创造了中俄经贸合作的新模式。如2002 年俄总统驻中央大区代表波尔塔夫琴科率所辖18 个州、区的行政长官到中国进行参观访问,中国方面则在俄成功组织了包括广东经贸展在内的地方性大型展会,这些商贸活动都为两国地方间进一步加深对彼此市场的认知了解,创造更多合作商机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两国省州间经贸结对促进和活跃了两国地方间经贸合作,带动了双方地区间企业直接开展合作,丰富了双边经贸关系的内容。
近年来,中俄两国地方间经贸合作呈现出明显升温的态势,两国省、州组织大批经贸考察团组或企业家代表团进行互访,到对方国家参展、办展的热情较以前也有显著提高。两国地区间合作迅速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内地、沿海和中西部省区参与对俄合作,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区已位居全国对俄贸易前列。2007年8月,中国政府正式批复《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与此同时,俄罗斯联邦政府也通过了《远东和后贝加尔地区到2013年前经济社会发展联邦专项规划》。两国政府几乎同时推出同属东北亚经济区的毗邻地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意味着两国地区间经济合作时代的到来。目前,中俄两国已结成近70对友好省州和城市。
二、建立中俄双边FTA的可行性分析
1、从历史上看,中俄开展双边自由贸易符合两国人们的传统和心愿。中俄两国的区域经贸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自从l7世纪初中俄两国成为邻居以来,频繁的边关互市和经贸往来就始 终是双边关系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清代,以恰克图为中心的中俄封闭式跨界互市区的建立与发展曾经是维系中俄两国长期睦邻合作、互惠互利发展区域经济的良好纽带。这段历史是中俄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见证,也是创建现代中俄自由贸易区不可多得的富有借鉴意义的历史遗产。同时,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中俄易货贸易到现在的规范贸易,两国之间已经过了2O多年的贸易磨合期,双方从边境的区域贸易扩展到全境贸易,从民间贸易发展到规模化、国际化贸易,双方对对方的市场需求、市场特点、消费习俗、文化传统以及对商品、企业和资信等方面都有了更加深入和更全面的了解,对中俄贸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等也都非常清楚。可以说,俄罗斯市场是中国人比较熟悉的市场之一;同样,中国市场也是俄罗斯人比较熟悉的市场之一。因此,在这样的贸易基础和贸易环境下,实行双边的贸易自由化,建立中俄FTA,既是两国企业的共同愿望,也符合两国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2、从过程上来看,中俄局部自由贸易不断发展为中俄FTA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根据中俄两国1998、1999年达成的关于建立互市贸易区的协议,在中俄边境的满洲里市、绥芬河市和黑河市等地陆续建成了中俄互市贸易区。互市贸易区将可能成为中国首个通过外交换文并由双方共同参与建设的自由贸易区。目前双方政府都在向中央政府申请这些方面的政策,力求把这个互市贸易区打造成“准自由贸易区”。互市区虽然范围有限,但却开启了有限空间内中俄自由贸易的先河,大大推动了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在互市贸易的基础上,2002年2月黑龙江省政府与俄滨海边疆区政府签署了建立绥芬河一波格拉尼奇内贸易综合体协议。该综合体以国际贸易为基础,是集贸易、旅游、商务、会展、金融、物流和加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和封闭性的跨国自由贸易区。该综合体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亿元人民币。目前,中俄双方已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中方一侧已建成国际商展中心、五星级酒店、人工湖和市政管网等,2006年8月16日开始启动运营;俄方一侧已完成联检楼建设及道路、水渠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中俄地方政府和企业自发地建设局部自由贸易区的尝试,这充分说明中俄双方需要贸易自由化,需要消除双边贸易、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中的各种障碍。除上面提到中俄互市贸易区和绥一波贸易综合体外,近年来我国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在俄远东地区还建起了贸易加工区、科技合作园区以及各种类型的批发市场,在圣彼得堡建设中国城,在莫斯科建立商展中心和高科技合作区等。这些商业活动和中俄合作的进展,为中俄贸易自由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这些商业合作的局限性也强烈地呼唤着中俄贸易自由化更早地到来。
3、从现时来看,中俄国家关系发展平稳,构建FTA恰逢其时。苏联解体后,中俄关系的走向曾引起过一些人的忧虑,但两国领导人认真地吸取了苏联时期从结盟到全面对抗的历史教训,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确立和发展了平等互利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两国关系从1992年的“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到1994年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到1996年又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俄中两国由“相互友好邻邦”关系发展到“建设性伙伴”关系,随后又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说明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建立起了合作的最佳模式,使两国关系步人平稳发展轨道。两国之间政治信任日益加深,务实合作持续扩大,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不断增强,两国间地区性合作的迅速发展,表明了俄中合作是俄罗斯东北亚战略的优先方向之一。近年来,两国领导层互访频繁,经常就重大国际问题及双边关系等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与协商。2001年7月16日中俄两国元首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2004年10月14日,中俄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标志着中俄之间长达4300公里边界线的走向全部确定,从而清除了影响两国关系的最大障碍。该协定的缔结,有助于消除双边关系中的紧张因素,彻底扫除严重影响边境经贸合作的“中国威胁论”;有利于共同致力于建设友好、和平、合作、繁荣的边界地区,激发区域合作的潜能,更好地为中俄区域经济发展服务。2006年3月在北京拉开序幕的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则是为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发展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而采取的重大步骤,必将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俄罗斯年”为全面提升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注入强大动力。2007年将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活动,从而把中俄双边关系推向一个新的高峰。中俄规模空前的“国家年”活动,向世界表明了两国政府致力于巩固中俄友好的社会基础、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的决心。俄总统普京在2007年2月1日克里姆林宫的年度记者招待会上谈到中俄关系时指出,2006年中国的“俄罗斯年”活动和2007年的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增进了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信任,消除了日常交往中产生的障碍。中俄两国睦邻友好、互为战略协作伙伴以及在许多领域已建立起高效的合作机制,为两国开展投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机制保障。
目前,可以说是中俄政治关系、战略关系和经贸关系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两国关系最正常化、最理性化的时期。这是由于中俄两国在全球战略竞争中相互需要所决定的。两国在谋求战略利益方面不仅没有根本的矛盾,而且需要良性互动;中国正全力发展经济,俄罗斯更要把恢复经济作为首要任务。中俄两国无论是在重大国际问题方面,还是在地区问题方面都找到了共同的战略利益结合点,形成了一系列的战略共识,双方的互信度日益提高,经贸领域的合作日益扩展和深化,中俄的整体关系正和谐、稳步地向前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中俄两国在一个相当长时间里,都会维持一个和平友好、互利合作的关系。如此有利的大背景和大环境将为中俄谈判并签署FTA创造良好的条件。我们知道,如果没有良好的政治关系和战略关系,很难想像两个国家能够开展全方位和深层次的经贸合作。因此我们认为,中俄间签署FTA不存在任何政治障碍,不存在战略利益冲突。
4、从发展前景看,中俄FTA将推动区域经贸合作的进程。中俄联建FTA是一件功德无量、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虽然眼下中俄边境地方经贸合作尚在起步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规模不大,但潜力巨大,前景可期。做出这样的判断,至少有如下几点根据:(1)地缘优势是中俄区域经贸合作升级的客观依据 。中俄两国互为最大邻国,有43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经贸往来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首先,中国东北地区处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中心地带,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绝对的地域优势。东北地区在地缘上与俄罗斯、蒙古、朝鲜接壤,并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在区域经济合作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不仅能与俄罗斯建立良好的经贸关系,而且能沟通俄罗斯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往来。其次,中俄双方毗邻可以大大降低贸易成本。中俄间公路、铁路相接,货物可以直接往来并减少运输成本;中俄相邻的许多区域都建有港口,这些港口与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为双方加强经贸合作创造了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再次,与俄相邻的中国东北地区是重工业基地,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重工业体系,拥有一批骨干企业,可便利地向俄出口机电产品,可通过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尤其可加强与俄能源合作,并积极参与俄高速路、桥梁、港口及一批制造业的合作建设。(2)中俄双方经济互补性将长期延续,中俄开展投资合作的领域十分广阔。中俄两国的经济互补性很强,经济依存度不断提高。两国经济结构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发展两国经贸,互通有无,可减少因相距甚远而带来的额外费用。两国经济的互补性决定了两国在今后的贸易发展上的巨大潜力。中俄两国在资源、劳动力、产业结构、技术等诸多方面的互补性是中俄经贸合作升级的内在依据。中国不但现在,就是在未来的10年里仍然需要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木材、矿产品以及大型电站设备、核电站技术、生物技术、农业技术和航天技术等,而俄罗斯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仍然需要中国物美价廉的轻工产品、纺织品和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中俄两国可以合作的领域十分广泛:林木深加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能源领域、基础设施领域、机电、汽车、纺织、农业、渔业领域以及服务、民用技术和军事技术领域等,都可以成为今后两国相互投资的重点领域。从发展趋势看,两个国家经济的融合度将日益加深,两国经济的合作领域和范围将不断扩展。从经济规律和实践经验看,两国经济的依存度越高,双边经济的互补性越强,就越需要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实行贸易自由化,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贸易通道的顺畅化和效率化,从而使双方都能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3)中国已入世和俄罗斯即将入世,将给两国搭建国际贸易规范化的平台,中俄FTA将加快发展。中国已经于2001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俄罗斯已经申请并即将加入WTO,这将为两国在WTO框架下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与投资关系,提供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的体制环境。中俄虽均属于经济转轨国家,但在10年间中国已逐步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而俄罗斯还处在整顿经济及贸易秩序的阶段。两国贸易制度之间差异较大。俄方贸易服务体系不健全,已成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惟一的出路就是俄方加入世贸组织按国际惯例完善贸易制度。关贸总协定第24条第3款规定,关贸总协定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止任何成员为便利贸易给予毗邻国家某种好处或减让等利益。此外,1993年12月15日贸易谈判委员会通过的部长决议与宣言《关于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措施的决定》和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宣言》提出的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待遇,均适用于边境贸易。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是:① “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为便利边境贸易而给予毗连国家的优惠”。②“此类协定的目的应为了便利成员领土之间的贸易,而非提高其他成员与此类领土之间的贸易壁垒;在此类协定形成或扩大时,参加方应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其他成员的贸易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边境贸易除了享受入世的基本权利外,还享有与毗邻国家通过双边协定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待遇,以及国家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根据WTO组织的规定,其所有成员必须遵从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一旦俄罗斯入世,双方将共同按照世贸组织的上述原则,遵守相关协议,在同一平台上开展相互间的经贸合作,中俄贸易中现存的许多问题,如关税壁垒,非关税障碍以及贸易争端等,便可纳入世贸组织的统一框架下加以解决。所有这些都有利于中俄FTA的发展。(4)东北亚国际关系背景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对话增多,对抗趋弱,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目前,东北亚区域一体化正处于形成阶段,区域内各国之间互补性明显,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由于西欧和日本作为高度发达的工业区必须消耗大量的区外工业资源,其工业制成品与我国东北以及俄罗斯远东丰富的资源开发将会形成对流,与此同时,中、俄、日、韩以及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也将随之大幅度增长。如果中、俄、朝三方在协调国家利益方面坦诚交涉、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图们江流域开发计划有望在实质性运作方面取得突破。而中、俄、朝沿边经贸合作的发展又可能引入日、韩等国的资金,从而直接推动整个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反过来,东北亚国际经贸大背景的改善也会进一步拉动中俄沿边自由贸易区的巩固与扩大,形成良性互动。
总之,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自由化趋势日益强化的当代,当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尚未有突破性进展之际,加强中俄经贸合作无疑是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提。FTA作为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合部,在提高区域竞争优势、引进投资和技术、扩大出口、促进区域一体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承载和推动作用,这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中得到了验证。纵观我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4300多公里的边界线上,建立FTA无疑应当成为加强中俄经贸合作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步骤。从理论上讲,建立FTA是地区性边境贸易向高级化发展的必然,并有可能使边境贸易产生质的飞跃,找到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经济模式。中俄边境地区之间在互市贸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边境旅游贸易方式,得到了中俄地方政府的认同和推动,这种初级的自由贸易方式,经过双方共同培育,在发展中积极规范,所形成的基础将比较容易向高级的国际规范化的自由贸易过渡。对中俄双方来说,建立中俄FTA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有助于促进双方经济增长和增加贸易量,创造双赢的局面。近年来,随着中俄两国高层领导的定期互访,互信程度明显提高,两国的政治关系越来越稳定,贸易与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中俄边境地区建立FTA,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也是可行的。
三、中俄建立FTA的制约因素
1、俄罗斯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1)俄罗斯方面经贸政策与措施的多变、不规范和不透明,特别是关税壁垒和“灰色清关”③盛行,给双边贸易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少困难。俄罗斯政策法规朝令夕改 ,且常朝着对中国不利的方向变化。例如,2004年4月21日,俄方突然向中方通报,单独提高中国对俄出口产品的关税,而且征税不分类别一律提高。俄罗斯的关税有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三种形式,俄海关在征收时往往并不按规定,而是按高的征收方式计征,如对皮革的进口,如果按规定应按价格20%的比率征收从价税,但却经常按照从量税征收,中方企业纳税的金额大大提高,相当于从价税的200%。另外,俄对某些大量出口的我国的商品开始恢复了出口税,如木材;有些商品则准备恢复,如石油。目前俄罗斯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0.5%,但汽车、烟、酒、糖等敏感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25%到30%,服装、鞋、轻纺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5%到20%,这说明中国出口到俄的主要产品面临相当高的进入门槛。中俄间“灰色清关”是苏联解体后,俄社会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经济处于转轨期、市场机制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特殊现象。它从“包机包税”④为开端,进而涵盖铁路、海铁联运、公路等所有运输形式,由于缺乏“灰色洗白”的环节,更接近于在俄罗斯市场经济体外循环的黑色经济。客观地讲,“灰色清关”现象在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在俄罗斯,它的影响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尤其在中俄贸易之间,几乎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灰色清关”是建立中俄正常贸易秩序的绊脚石。随着两国形势的发展变化,它已经逐渐成为中俄双边正规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必将随着俄市场秩序的逐步整顿而扬弃自身。(2)“中国威胁论”在俄罗斯还有一定的影响。在俄罗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关于“中国威胁”的喧嚣从未停止过。“中国威胁论”在俄罗斯有相当大的市场。不少俄国人仍视人口众多、国力蒸蒸日上的中国为潜在的最大威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在中俄贸易中起主要作用的俄罗斯远东地区,恰恰是“中国威胁论”的滥觞之地。尽管“中国威胁论”在中俄两国战略协作的发展历程中不占主流地位,但它作为一种杂音,却始终在两国关系的进程中若隐若现,甚至在某一事件、某——阶段中突然放大。俄罗斯人的心态十分矛盾,一方面不能不把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发展与中国的发展相联系,另一方面又惧怕中国强大,惧怕所谓“中国威胁”,以致在政策选择上患得患失,变数
频生。俄罗斯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内经济政策容易受到来自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和干扰,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中俄经贸合作产生了不小的负面作用。(3)非法移民问题。俄远东地区大片土地上仅居住了不到1000万人,而仅中国东三省就有1.4亿人,其数量远远超过远东。俄罗斯不是移民国家,在本国国力衰弱,特别是远东人口不断减少,而我国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在中国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俄对外来人口格外敏感。俄地方上的一些政治势力,包括个别地方官员也一直不忘所谓的“黄祸论”,并在必要时以此大做文章,谋取政治利益。另一方面,尽管中俄两国已顺利解决了边界问题,但仍有部分俄政客和当地居民对中国公民赴俄心存疑虑。而中国部分公民非法滞留、非法打工,也确实给俄带来管理上的问题.使得他们有所抱怨。(4)独联体和西方国家是俄罗斯的传统市场和贸易对象,中国无论在投资贸易还是在商品贸易上与他们竞争都不具有优势。对于俄罗斯,中国相对于欧美而言具有地缘上的优势,但处于竞争上的劣势;相对于独联体国家而言,中国具有竞争上的优势,但又处于亲缘上的劣势。
2、中国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1)中国商品在俄的信誉度不高。由于早期对俄出口一哄而上,其中不少个体经营者存在强烈的短期意识,导致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流入俄市场,极大地损坏了中国商品的声誉。一些较好的商场一度以标榜“本店不卖中国货”来使顾客放心。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国输俄产品质量已经大有提高,但声誉低下对中国扩大对俄出口具有长期的负面影响,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够消除,因此,是制约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拓俄罗斯经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2)思想认识和社会心理因素。中国经济管理决策部门的部分官员更重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而把俄罗斯视为二流国家。抱着这种观念自然难以从全局的角度和战略高度认识开展中俄经贸合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对两国的合作项目态度不够积极,支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俄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3)中国对俄罗斯的经贸合作缺乏大的项目作依托。中国一些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对俄罗斯这个新兴市场的潜力及开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愿花大力气做长期艰苦的工作,把自己的产品打入这个市场;或片面强调俄罗斯法制不健全,市场需求低迷,企业支付能力差,对俄投资风险较大,因而不愿涉足资金回收期长的合作项目,特别是大项目。有些企业即使搞一些经济合作,也多为短期的小项目,以求迅速收回投资,减少风险。目前,中国在俄罗斯的中俄合资企业约有1500家,但多为小型和超小型的,而且主要是些贸易公司和小型加工企业。中国向俄罗斯的投资主要分布在餐饮服务、农机组装维修和零配件加工、家电组装、服装加工、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建材等领域,由于缺少大型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小,还不能对双边贸易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
3、中俄双方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制约因素。(1)银行结算渠道不畅、结算秩序混乱。由于目前中俄贸易秩序不够规范,许多企业和个人的贸易活动处于不合法的状态,因而这些贸易结算无法通过正常的结算渠道进行,而是由俄国内的“地下银行”非法汇款。因而在贸易秩序以及金融秩序不规范的前提 下,两国银行间正常的贸易结算业务难以大规模开展起来。在已有的银行结算中,结算工具较为单一,汇款结算占主导地位,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比例很低,且现汇结算多通过第三国银行转汇完成。中俄银行已经建立代理行关系,能够直接通汇,但仅在个别地区开展此项业务,代理行业务没有全面实现,加之许多企业对直接通汇并不了解,实际业务量在贸易结算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低(以黑龙江省为例,明确直接通汇的业务量仅占结算总量的4%)。通过第三国转汇的结算周期长、时效低、成本高,难以适应双边贸易的发展需要,许多企业和个人多通过携带现钞进行交易,或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对打结算”等方式收回资金,造成结算秩序混乱,影响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自中俄互办“国家年”以来,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双方直接通汇比重较小,授信额度没有突破,参加本币试点的银行不多等。俄罗斯工业通讯银行副行长安德烈表示,目前中方银行给俄罗斯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贷款的数目太少了,包括一些信用良好的大商业银行。另外,在本地结算方面,尽管中俄已经扩大了试点范围,避开美元实施卢布和人民币单独结算,但是步伐还是不快。(2)两国在保险服务领域的合作水平不能满足贸易发展的需要。2001 年底组建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已开行了对俄出口及投资的保险服务。在这方面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大大超过了西方国家类似的保险种类。出口保险公司规定,不论何种企业及产品,不分放款收费年限,只要符合承保条件,在适当条件下,中国信保都将提供保险保障。在对俄贸易中,除作信用证业务外,现扩展到了交单、承兑交单等业务,俄罗斯开证行的接受也由4家扩展到了 26 家,国外投资也不受限额限制。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类保险适用于 1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和投资。由于目前中俄贸易中大型投资项目少,且大型进出口商较少,使这类保险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双方现实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改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俄贸易的进一步发展。(4)中俄两国间人文交往的缺陷是当前最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从总体上说,两国人民相互之间心灵上、精神上的交往程度,与作为两个具有丰富文明遗产的大国,作为互为邻居的当今世界最大的转型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格局是远不相称的。
4、中俄两国制度变迁的差异。(1)国内制度改革方面的差异。中俄两国的改革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所有制结构均为多元化和混合型,价格均放开,本国货币均实行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等,但是区别也很明显的。俄罗斯采取了激进式改革,谋求即刻建立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在短时间内造成社会动荡,国民经济衰退。中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改革,从农村向城市,从生产到流通,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因而对社会的冲击较轻。现在很难比较中俄改革好坏。俄罗斯的改革尽管造成动荡,但在制度构建方面先行一步,某些微观层面改革效果较好。中国的改革尽管动荡较少,但在制度构建方面较为迟缓,可能造成许多潜在的风险。中俄改革的区别导致中俄经济行为体和经济行为方式的差异。中国经济主体仍然是国有企业;而俄罗斯经济主体是私有企业。这种差异导致了双方经济行为方式的不和谐。例如,中石化曾经投标购买俄罗斯石油公司的股份,俄以中石化是国有企业而拒绝。因此这也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制度性障碍之一。(2)与国际制度接轨方面的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俄两国的经济改革主要朝着两个不同方向努力。中国改革的主攻方向是努力与国际制度接轨的方向。中国先后加入了国际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国际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贸组织。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所付出的努力是空前的,整个社会似乎都卷入了入世的过程中。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渴望与发达国家发展经贸关系,渴望进入国际市场并获得技术和管理经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不断调整自己,来适应发达国家的经贸体制,不断消除双方的贸易障碍。中国发现,只有通过制度性安排,才会有效促进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和投资的增长。因此中国促使美国给予贸易最惠国待遇和加入世贸组织,都是这一努力的证明。经过这一努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水平飞速发展,世界贸易国的排位从11名可望达到全球第3名。但是,中国国内的市场经济改革比较迟缓,产权关系不够明确,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尚待完善。国际社会对此有看法。因此,迄今为止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没有获得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俄罗斯情况正好相反。俄罗斯的主攻方向是国内制度改革。俄罗斯较早地进行经济制度的改革,并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障。因此俄罗斯很快获得了欧美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但是俄罗斯在与国际制度的接轨方面较为落后。俄罗斯至今没有加入世贸组织。它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联系程度也不如中国。因此中俄两国在与国际制度接轨方面的差异必然会对FTA形成不同的认识并容易转化为政策阻力。
所有这些差异导致中俄两国在选择建立双边FTA时产生不同的立场和态度。相对说来,中国的态度比较积极,因为中国觉得中俄FTA符合中国的利益取向,俄罗斯的态度比较谨慎,因为目前看不出中俄FTA会给俄罗斯很大的实际利益。
5、国际层面上的制约因素。中俄都是世界性大国,都处于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制衡之中。无论双方在经贸还是政治领域的合作与博弈,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国家利益。俄罗斯是横跨欧亚的大国,其经济重心一直在欧洲地区。中国对俄出口面临着西方的激烈竞争。俄罗斯对华出口和投资同样面临着西方的优势。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是竞争十分激烈,俄罗斯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例如核能、航天等领域,就必须在提高竞争力方面下功夫。在中国核能的开发上,中国政府到2020年建设至少20座大型核电站,一律采取国际招标的形式引进外国设备。因此,技术引进上,美国、法国和日本竞争激烈,而俄罗斯在此竞争上只能得到较小的份额。第一批招标已经开始,中国将引进西屋电气的先进压水堆AP1000技术,建设浙江三门和广东阳江的4台核反应堆,每个反应堆造价达10–20亿美元,工程将于2007年初开始,计划于2013年投入运营。而俄罗斯提供的田湾核电站设备,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致使投产期一拖再拖。俄方如不痛下决心,改进工作,恐难战胜来自美国、法国、加拿大的强大竞争对手。
四、建立中俄FTA的战略设想
1、中俄高层应尽快达成建立中俄FTA的基本共识,并且拟定基本框架。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中方可首先提出建立中俄自由贸易区的动议,然后在专家层面和政府层面进行探讨和论证。要使中 俄自由贸易谈判能够启动、取得进展并最终签署一揽子协议,最关键的是双方要形成一个共识。中俄高层尤其是两国元首在专家和负责官员的协助下专门就建立中俄FTA举行会晤,达成基本共识和框架,然后交由专家谈判小组处理后续事宜。要建立双边FTA专家研究小组和官员谈判小组,拟定基本框架和路线图,其中包括谈判原则、谈判议题、远景规划、阶段性重点和时间表。因为中俄FTA牵涉面很广,涉及的领域众多,因此事先应有详细准确、能够提出非常到位措施的研究报告,并且能够为对方所接受。
中俄都应充分意识到,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对两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的经济利益与战略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双方都将从自由贸易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更大的社会效益;自由贸易将是中俄开展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投资合作、技术合作、能源合作、金融合作和环保合作的助推剂。如果中俄都能从整体利益和战略利益的角度权衡利弊,就能够对中俄自由贸易问题达成基本共识,而这样的共识是中俄启动FTA谈判的前提和基础。
2、科学把握中俄FTA的谈判原则。中俄FTA的谈判原则应该是:(1)政治优先的原则。由于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两国的政治关系非常良好,因此建立FTA行为不能损害双方的政治关系。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么FTA应该双边政治关系让路。不过政治优先原则还有一层含义,即中俄可以从政治高度处理自贸区建设,从而加快这一进程。(2)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递次推进的原则。中俄贸易自由化可分阶段推进,采取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递次推进的原则,即先消除中俄贸易中的最主要障碍,做双方政府都能做到的事情,一些高难度的问题留待后续协商和讨论,等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再把中俄贸易自由化推向更高一级的水平。(3)贸易平衡的原则。中俄两国经济出现不对称发展。按照一般理解,FTA可能有利于实力较强的一方,实力较弱的一方利益可能受损。为了避免出现这类情况,中俄可以运用超经济手段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出现贸易不平衡现象,贸易顺差方可以实行自我节制,或者通过政府补偿形式,弥补贸易逆差方,促使双边贸易趋向平衡。至于双方认可贸易差额则另当别论。(4)特事特办的原则。中俄FTA没有先例可循,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实践中难免出现许多背离经济一体化原理的问题。此外,中国和俄罗斯各自都参与了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获得的历史经验也不尽相同。现在,中俄本身要推进经济一体化,必然会遇到很多事与愿违的问题。这时候,需要双方打破条条框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推进FTA建立。(5)诚信和共赢的原则。中俄FTA迟迟不能建立,原因在于双方没有把政治互信转化为经济互信。进一步说,双方没有发育充分的市场经济体系,诚信机制尚未建立。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少数中国商人利用体制漏洞,在对俄边贸中缺乏商业诚信,导致俄罗斯对中国商品的不信任。因此中俄FTA谈判中,诚信很重要,双方不能为了局部利益而牺牲诚信原则。中俄FTA谈判必须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对方的要求、对方的实际情况和对方的难处。所以,双边自由贸易要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要把双赢作为共同的目标。因此,无论是中方还是俄方,都要做好妥协和让步的心理准备,都应从整体利益和战略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和协调意见。
3、加快建立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的进程。长期以来中国在外贸领域实施了边境贸易政策,但俄方并没有相应的政策,只是默认了在实践中存在的边境贸易及其做法,通过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的创新试验,将为规范边境贸易,提升贸易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加深两国边境地区的经贸合作闯出一条新路子。同时也可为在俄罗斯加入WTO后,在新的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迅速启动中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它也为北方口岸城市加入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开发以及在更高层次上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提供载体。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一系列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调整,原有的边境贸易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空心化”,边境贸易政策逐渐融入一般贸易政策之中。在这种形势下,从事边境贸易的北方主要省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等边境地方政府都在寻求新的突破,力图通过制度创新,走出一条符合新时期特点的边境贸易发展的新路子。
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是中国边境口岸城市与俄联邦边境口岸城市之间关于毗邻地区更加紧密的双边边境经济贸易联系安排。它是一种边境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应通过两国政府谈判商签协议,并在协议所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实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在内的类似自由贸易协定的某些安排。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的地位与作用不仅仅局限于现有的边境贸易、边境经济合作,而是加强两国边境地区经济贸易联系的制度创新安排。其成功启动和后续建设将极大地促进中俄边境地区(或在中俄两个省区之间更大范围内)经济贸易的发展,使其成为边境区域性经贸联系的纽带与桥梁,进而发展成为次区域性经济、贸易、运输、金融、旅游和文化休闲中心。
1997年5月,“绥-波”贸易综合体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1999年6月2日经中俄两国外交换文确认,是一个横跨中俄的综合贸易区,也是经两国换文确认的第一个全封闭式贸易区。2004年9月8日,中俄绥芬河一波格拉尼奇内(简称“绥一波”)贸易综合体全面启动仪式在绥芬河隆重举行,双方同意在边境地带创建一个面积十平方公里的全封闭贸易区,它将更加有利于推动中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共同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在“绥一波”自由贸易区,两国都实行“境内关外”⑤的管理,实际上就是把它作为不受海关管理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比如货物进入的时候,关税、许可证、配额等方面的贸易障碍、壁垒全部取消,这是对企业最大的吸引。2006年6月底,“绥一波”贸易综合体一期工程告竣。建成后的中俄“绥一波”贸易综合体将成为集贸易、物流加工、商务会展和旅游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及文化旅游综合体,并成为中国开拓俄罗斯市场的名优产品展销窗口及俄罗斯进口商品集散地、中俄商贸信息中心和金融结算中心。“绥一波”贸易综合体不仅具有贸易、旅游、会展、物流和加工等多种功能,更主要的是拥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宽松的投资兴业环境、便捷的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绥一波”贸易综合体是中俄边界稳定的政治地缘带和繁荣的经济地缘带的重要支撑点。
“绥一波”贸易综合体是我国第一个跨境经贸综合体,它的正式启动运营将为中俄双方带来全新的经营理念。在边境相连的两国境内共建一个自由贸易区还是一个新的尝试,它突破了以往在某一国境内独自建立自由贸易区和以国为单位在国与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两种形式,而是在国与国之间的相邻的某一区共建一个自由贸易区。这种新的尝试有重大意义,但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绥—波” 贸易综合体是这种新的尝试,而且它还是设在内陆边境地区的类型,目前在国际上这类自由贸易区不多,理想的例子也尚未找到,但既然属于自由贸易区,各国家各类型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经验与教训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都可以拿来学习和借鉴。
经过大量调研,我们认为创建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是体制创新的一个大胆尝试,对中俄边境贸易的持久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俄边境经贸合作区的建立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俄双边经贸合作,带动两国相应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在俄联邦加入WTO后,适时启动中俄双边FTA谈判。
4、要循序渐进地安排中俄FTA的步骤与模式⑥。借鉴国际自由贸易区缔结谈判经验,中俄建立FTA可以分阶段、分层次逐步进行大约在2008年一2013年,双边建立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因为在2008年左右,俄罗斯将加入WTO,经过5年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和协调,两国有望建立起边境地区自由贸易区,逐步 向国家级的初级阶段过渡。大约在2013年一2018年,双边建立国家级的初级自由贸易区。在年一年左右,双边建立国家级的高级自由贸易区。当然,这只是一种战略构想,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进展得看现实经贸情况和中俄政府间的合作意愿及谈判议程。(1)双边建立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大约2008年一2013年)。 以黑龙江省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组建一个自由贸易区是比较适宜的选择。实行这一方案的有利因素在于:第一,中俄两国确立了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也确立了睦邻友好关系,因而政治方面的障碍较少。双方拥有30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线,港口、公路、铁路、空运、海关、口岸等基础设施均有一定基础,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第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的边境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己成为中俄贸易的主要伙伴地区,为实现自由贸易积累了经验和条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第三,双方都拥有丰富的、待开发利用的资源,都处于需要加大开发力度、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而且互补性强,未来的发展前景良好;第四,双方共同的弱点是缺少资金,而且都处于寒冷地带,投资环境较差,如果不采取更加开放和特殊的政策,就不能大量吸纳本国发达地区和国外的投资。(2)双边建立国家级的初级自由贸易区(大约2013年一2018年)。在国家级的初级自由贸易区内,实行封闭型(区内区外差别对待)的自由贸易区模式,但并不对非成员国和非成员集体高筑关税壁垒。以单一产品零关税为起点,对双边贸易量较大、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双方竞争冲突小的产品实行零关税自由通关制度,部分商品实行部分或分阶段地减免。(3)双边建立国家级的高级自由贸易区(大约2018年一2023年)。 经过大约5年左右的初级阶段的准备,在2018年一2023年左右,再向高级阶段转化。在高级自由贸易区内,废除贸易壁垒,实现公平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增加各自投资的机会,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大量取消成员国之间服务贸易限制,通过扩大《服务贸易总协定》成员国承诺的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加强旅游业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开发中国和俄罗斯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建立生态旅游区;简化旅游手续,逐步给于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电信业、保险业和金融业都逐步放开。双方竞争性强的产品全部放开,实行零关税。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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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传勋:《中国对俄罗斯远东的投资及其制约因素》[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4年第11期。
注释:
① 改革开放后,中国与俄罗斯的经贸关系大致经历三个阶段:(1)20世纪90年代初,双方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这个时期俄罗斯居民购买力急剧下降,食品和消费品极其短缺,国产商品丧失竞争力,为中国廉价商品进入该地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亦为当地滞销产品一机械设备、黑色金属轧材和化肥提供了商机。所以,这一时期双方企业的业务联系、易货贸易非常活跃。
(2)1994年一1999年,双方贸易遇到困难。中国大力整顿经济,压缩内需,从而影响了俄罗斯对中国的出口。同时,中国许多假冒伪劣产品流入该地市场,使当地居民深受其害。同时,俄罗斯的企业也困难重重,为摆脱困境,企业纷纷转向出口创汇,无暇顾及同中国的易货贸易。(3)2000年至今,俄罗斯贸易止跌回升,进出口贸易额年年增加。中国海关统计显示,几年来,中俄贸易额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
② 国际上,对边境贸易的界定主要是以WTO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中的规定为依据。根据WTO的规定,边境贸易是指毗邻两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企业,在距边境线两边各15公里以内地带从事的贸易活动,目的是方便边境线两边的居民互通有无。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现实中有些国家的边境贸易超过了边境线15公里的限制。如在边境线15公里以内无人居住,边境贸易就不可能严格限制在15公里范围内。
③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急需进口大量便宜货品,于是大批华商在中俄间做起民间贸易。然而俄海关清关手续繁琐,关税混乱,为了鼓励进口、简化海关手续,俄罗斯海关委员会允许“清关”公司为货主代办进口业务。这些公司与海关官员联手,将整架飞机的货物以包裹托运的关税形式清关。据中国传媒大学宏华提供的资料显示,此类清关比正规报关关税通常便宜两三倍。后来,这种清关方式被推广到海运、铁运和汽运,统称为“灰色清关”。 这是历史形成的一种非规范化贸易方式。
④ “包机包税”是一种俄海关默许的不合法的缴纳关税办法,就是指中国商人委托俄罗斯的航空运输公司将货物由中国境内运抵俄境内,然后由俄运输公司代办交纳关税等所有通关手续,中国商人则无需亲自与海关打交道。这样操作时,货主不必按照货物数量和类别交税,只需根据已约定俗成的“包机税”标准缴纳一笔较低费用,便可以将货物提走。但是,以“包税制”进口到俄罗斯的中国商品都没有俄海关的完税证明。 由于历史原因和俄罗斯的特殊国情,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很多中国商品都是通过“包机包税”途径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包机包税”对中国商人的有利之处是进口手续便利,货主只要向“清关公司”缴纳一笔费用,自己不用和海关打任何交道,“清关公司”就会把所有海关报关手续办好。但“包机包税”的弊端在于,货主得不到俄罗斯海关的报关单,甚至不知道“清关公司”是以什么品名、什么价格报的关。因此,一旦遇到俄权威部门的检查,就可能因无法提供海关有效文件而导致货物被查抄。
⑤ 所谓“境内”就是说只要明确处于我国边境之内,是我国拥有主权的区域,在区内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我国区内管理当局的管理,包括接受我国海关的监督。所谓“关外”就是处于我国海关管辖界限之外,并按照这一性质对区内的企业、人员和货物实行以下一些特殊的管理办法,以尽量减少由于关税和复杂的海关手续所造成的贸易障碍。
⑥ 朱瑛瑛:《中俄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因素分析及模式设想》[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7年10月9日,第45-49页。
作者简介:
陈柳钦(1969—),男,湖南邵东县人,天津社会科学院教授,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和广西民族大学兼职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国际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