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回应某行业协会对羽绒服比较试验质疑
北京市消协发布消协观点: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行业协会的社会责任。
一、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方式有多种,比较试验就是其中之一,对商品、服务进行比较和检测是国际消联成员国消费者组织和国内消费者组织通行的做法。
二、消协开展的比较试验依据的标准是国家标准
北京市消协羽绒服装比较试验是按照国家标准GB/T14272-2002《羽绒服装》进行测试的,且不向生产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抽检和送检相比较,抽检更具有客观性。
比较试验样品是消费者协会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到市场对同一类不同品牌的商品进行随机购买的,其产品质量差异客观存在;而企业送检则是生产企业将自己的产品送到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市消协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纺织皮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同时也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11月9日市消协在向企业通报比较试验结果后,有些企业提出复检要求,我会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测试结果进行了再次确认,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公正、客观,反映了羽绒服装质量的真实状况。
五、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生产企业严格质量管理
行业协会维护其会员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行业协会首先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六、北京市消协将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
消费者协会是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市消协将坚定不移地行使其法定职能,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继续关注羽绒服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的信息,引导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净化首都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在此市消协也希望同广大行业协会团结在一起,为营造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