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力以赴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2007年以来,浙江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节能降耗,严格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全力以赴确保完成GDP综合能耗下降4%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近日公布的全省经贸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对2007年三季度的统计,全省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3.8%,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6.1%。1-9月,发电企业平均供电标准煤耗341克/千瓦时,比去年同期降低13克/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96.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66万吨。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也取得新进展。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15家企业落后炼钢能力100万吨、炼铁能力13.2万吨,已全部停产,多数设备已拆除。已淘汰水泥机立窑3座,仅余14座预计能基本关停。已关停小火电机组252万千瓦,占"十一五"关停计划的83.2%。
节能减排成绩来之不易。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介绍说,2007年来高耗能行业保持较快增长之势,能源消耗相应大量增加。1-9月,纺织、造纸、石油、化学、化纤、建材、钢铁等七大高耗能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增长2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大幅增长。1-9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95%,工业用电量增长16.29%。
浙江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节能降耗的严峻形势,但是确保实现2007年节能降耗的约束性指标,是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因此,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市制定节能降耗目标落实的应急预案,确定在难以达到年度目标的紧急情况下,关停哪些行业与企业,如何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和用能设备实施轮产、限产和提前检修等非常措施。嘉兴、衢州、绍兴和宁波4个市逐步启动应急预案。而且,建立节能降耗预警制度,对节能成效不明显、可能影响全省目标实现的地区及时给予黄牌警示。
而早在2007年年初,浙江省政府就与11个地级市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和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责任书,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和相关企业。
据了解,2006年,浙江省万元GDP能耗下降3.52%,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了"双下降",改变了此前多年攀升的势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