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转让冠富化纤厂股权事宜已完成变更
关于锦龙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转让清远冠富化纤厂有限公司股权和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股权受让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付清了股权转让余款。
清远冠富化纤厂有限公司和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均变更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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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
关于锦龙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转让清远冠富化纤厂有限公司股权和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股权受让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付清了股权转让余款。
清远冠富化纤厂有限公司和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均变更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