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9000万元补贴 鹤山支持S*ST美雅保牌复市
股权再起波折
2005年9月12日,S*ST美雅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与我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广新轻纺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总股本的29.68%)协议转让予联鸿化纤公司,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总金额共计为人民币600万元。
然而,2007年11月S*ST美雅发布公告称:由于各种原因,股权转让双方未能在国资委批文有效期满办理公司股权过户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于2007年11月6日签订了《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共管协议之协议》,同意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和共管协议。
在随后的2007年12月29日,S*ST美雅再度发布公告称,大股东广新轻纺公司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广弘公司,总计价款为117697245元,但本次股份转让还需经国资委审核批准。
广弘成新控股股东
根据资料显示,S*ST美雅新的控股股东广弘公司于2000年9月创建成立,是广东省属三大资产经营公司之一,属下拥有食品、医药、国际贸易、教育发行、旅游酒店和建筑房地产等产业。目前该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200强企业和广东省50强企业。
据了解,S*ST美雅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3年亏损,已于2006年5月15日被暂停上市。2006年,由于财政补贴和坏帐冲回等原因,粤美雅实现盈利574.48万元。2007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美雅提出的恢复上市申请。
由于S*ST美雅的重组是与股改结合进行,因此,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的重新签订,意味着该公司的股改也需重新来过,这些都将给该公司的恢复上市工作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对此,广弘公司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作为潜在控股股东,将连同其他非流通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据悉,为了尽快改变粤美雅的经营困境,恢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广弘公司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成为粤美雅的控股股东,并计划下一步对粤美雅进行资产注入,实现广弘公司的优质资产借壳上市。(林育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