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002083):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08年1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杨东辉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6个月。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采购设备多为开设6个月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故2008年8月以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新项目的进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25,655,319元增加至625,655,319元。针对此事项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655319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655319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2565531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5655319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2565531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25655319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三、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孙日贵先生、单秋娟女士、孙勇先生、秦丽华女士、杨宝坤先生、王培凤女士、颜棠先生、张桂庆先生、李质仙先生、郑建彪先生和盛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桂庆先生、李质仙先生、郑建彪先生和盛杰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四、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有权处理公司资产抵押事宜的议案》。
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中未对董事会针对资产抵押事宜进行授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使用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的权限为,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仅用于本公司使用。该授权长期有效,如有变动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1月24日上午9:00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大会通知另见公告临2008-004。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9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日贵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3月生,汉族,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潍坊电机厂生产科长、副厂长,高密毛巾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88154464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孙日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单秋娟女士:中国国籍,1954年8月生,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潍坊电机厂核算员,高密毛巾厂统计员、生产科长、副厂长,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29596299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单秋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孙勇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12月生,汉族,中专学历。曾任高密毛巾厂织巾车间主任、生产科主任、副厂长,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密市孚日装饰布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22236875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为堂兄弟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秦丽华女士:中国国籍,1956年3月生,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潍坊电机厂车间主任,高密毛巾厂副厂长、副书记,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副书记、纪检书记,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16209763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秦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杨宝坤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0月生,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潍坊电机厂技术员,高密毛巾厂技术科长、副厂长,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密市孚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15289836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杨宝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培凤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12月生,汉族,大学本科。曾任高密毛巾厂进出口部经理,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总经理,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进出口部经理、董事会董事,泰来家纺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高密孚日纺织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9706824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王培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颜棠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8月生,汉族,大专学历。曾任高密毛巾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技术科科长,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毛巾一厂厂长。现任公司董事、毛巾三公司经理。持有本公司8923343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颜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桂庆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5月出生,回族,金融硕士、货币银行学硕士。曾任天津工商银行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配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处长。2001年至今,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2006年至今任孚日集团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提名张桂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质仙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金融学研究生,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研究员,兼任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中国纺织规划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代表性论文有:《企业转换机制与政府转变职能研究》、《纺织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纺织行业质量振兴规划》、《纺织行业上市公司增长模式研究》、《纺织行业证券筹资与投资研究》、《人民币升值对纺织行业的影响》等。本次董事会提名李质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BDO国际成员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政部科研所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工作于北京市财政局,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兼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一届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评审专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及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擅长企业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审计、上市公司并购及融资服务,曾出版《上市公司财务与会计案例》、发表《2005年中国并购的财务解读》《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等文章。本次董事会提名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盛杰民先生:1941年3月4日出生于上海。1964年毕业于原北京政法学院(本科)。1964年至1974年曾任教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复旦大学。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从事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及处理涉港澳台经济纠纷。现担任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代表性著作:《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与实务》、《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学》等。本次董事会提名盛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8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吴明凤女士、李爱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门雅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吴明凤女士、李爱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将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月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明凤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12月生,汉族,大学本科。曾任新疆喀什泽普县团委书记,新疆喀什泽普县审计局局长,新疆喀什泽普县纪委书记,新疆喀什地区棉纺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2005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密瑞峰制线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2950114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李爱红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10月生,汉族,高中。曾任山东洁玉纺织有限公司生产部调度员、科长,山东洁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科长,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本公司4028648股,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1月24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点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月23日-2008年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3日15:00至2008年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1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授权董事会有权处理公司资产抵押事宜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日贵
4.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单秋娟
4.0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勇
4.0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秦丽华
4.0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杨宝坤
4.06、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王培凤
4.07、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颜棠
4.08、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张桂庆
4.09、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李质仙
4.1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郑建彪
4.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盛杰民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吴明凤
5.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李爱红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08年1月2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08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A、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4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083 孚日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尚须对议案四、议案五的每一项逐项进行表决。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元
议案1
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元
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元
议案3
关于授权董事会有权处理公司资产抵押事宜的议案
3元
议案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4.0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日贵
4.01元
议案4.0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单秋娟
4.02元
议案4.0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勇
4.03元
议案4.0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秦丽华
4.04元
议案4.05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杨宝坤
4.05元
议案4.06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王培凤
4.06元
议案4.07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颜棠
4.07元
议案4.08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张桂庆
4.08元
议案4.09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李质仙
4.09元
议案4.1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郑建彪
4.10元
议案4.1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盛杰民
4.11元
议案5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5.0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吴明凤
5.01元
议案5.0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李爱红
5.02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非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一、二、三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四和议案五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11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孙日贵先生、单秋娟女士、孙勇先生、秦丽华女士、杨宝坤先生、王培凤女士、颜棠先生、张桂庆先生、李质仙先生、郑建彪先生和盛杰民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11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吴明凤女士、李爱红女士,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对议案一、二、三的全部表决,不包括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四和议案五,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二、三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二、三表决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先对议案一、二、三的表决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孚日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反对票,对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投赞成票,选举董事孙日贵,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3元 2股
362083 买入 100元 1股
362083 买入 4.01元 愿投票数(不超过所持有股数与11的乘积)
B、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8日15:00至2008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进刚、张萌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2315895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授权董事会有权处理公司资产抵押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议案
投票数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日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单秋娟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孙勇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秦丽华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杨宝坤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王培凤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颜棠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张桂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李质仙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郑建彪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盛杰民
议案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吴明凤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李爱红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8年1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9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孚日股份”)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86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61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8,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6.8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63.20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在中国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密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密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说明
2007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311.54万元。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07年12月29日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档毛巾项目”等12个项目,该等项目设计建设周期为8个月到一年,项目建设资金中约有80%为进口设备购置和安装款项,因公司进口设备多采用6个月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故公司在2008年8月份以前所需支付款项主要为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及为采购设备所预付的定金,预计金额在3亿人民币以内,2008年8月份以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5亿人民币的总额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部分项目已经投产,公司规模得到了快速的扩张,同时也造成了公司资金面的紧张和不足,因此,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公司产能迅速扩张后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
2、根据本次募集资金2008年度的使用计划,预计至2008年8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将不超过3亿元,部分募集资金会有较长时间的闲置。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截至2007年9月30日,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约为26.66亿元,2007年1-9月份,利息费用约为1.3亿元,利息费用支出较大,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轻短期借款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孚日股份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孚日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孚日股份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保荐人同意孚日股份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