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禁止类目录出炉 加工贸易企业遇"冷冬"
主要加工和出口产业链低端产品的企业,其日子正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得越来越艰难。日前,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新目录自1月21日起执行。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该目录调整将波及中山三大行业,有关企业应尽快做好准备。
据了解,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此外,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此前,也就是2007年4月,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布,共有1140项商品被列入禁止类目录,此次调整,将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商品范围进一步扩大。
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一业务专家表示,加工贸易禁止和限制类目录的调整将成为常态,目的就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公布的目录来看,中山主要有三个行业受到影响,即化工行业,主要指以生产油漆为主的企业,钢材加工业以及铝型材制造业。由于中山这三大行业不乏大中型企业,所以企业应积极行动,适应新规。他表示,目录的调整考验着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如果相关企业仅局限于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初级加工产品,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中山海关提醒有关企业,加工贸易的门槛越来越高,企业一方面应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把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工艺落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低端产品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的高端、高科技含量产品转移;另一方面,企业应在调整终端市场上下功夫,在国内开拓更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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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