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源(600094):公布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合肥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源化纤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化纤)与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原告)借款合同纠纷,合肥中院作出如下民事裁决:
被告安徽化纤于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9291422.02元及利息251308.89元;在安徽化纤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有权对安徽化纤所有的房地权(肥东他字第004700号)房地产他项权证项下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上述房产不足以清偿原告上述债权时,由被告公司对原告未足额受偿部分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安徽化纤追偿。
案件受理费78599元由安徽化纤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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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