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纤维”实系化纤 商家误导消费败诉
前,高先生将本市徐家汇商圈内的一家知名商厦诉至公堂,原因就是该商场出售的“恐龙”牌玉米纤维盖被涉嫌虚假宣传并构成欺诈。近日,徐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商厦退还原告高先生购货款910元、交通费和住宿费429元。据悉,此案中的高先生正是2个月前邀请知名打假人王海告赢宏图三胞销售假名牌案的打假人。
据悉,高先生诉称,07年5月9日在徐家汇一家知名商厦内看中了一条“恐龙”牌盖被,上面标识该被子的填充物系美国“玉米纤维”,高先生随即当场支付了910元的货款。嗣后,高先生却得知目前市场上并无玉米纤维之说,国家纤维检测标准中亦无玉米纤维的名称及相关检测标准。为探个究竟,高先生委托上海市相关检测部门对上述玉米纤维被的填充物作了检测,结果竟是100%的涤纶。高先生诧异之下立即与商场联系,但商厦一直未给予任何答复。想到商厦的标注回避了玉米纤维系一种化学合成纤维的事实,对消费者已构成了欺诈,高先生便一纸诉状将该商厦诉至法院,要求商厦退货、退还其购物款910元,并赔偿一倍购物款910元及检测费200元、交通费83元、住宿费346元。
法庭上,高先生出示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加以佐证。但被诉商厦则辩称,销售的系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产品标注的填充物确系100%玉米纤维,属于化学纤维中的聚乳酸纤维类,商厦的产品标识合法且体现产品的特性,故不存在欺诈销售行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所购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与商品的本质特性及使用功能相关的商品品质情况,经营者应该向消费者明示。本案中,高先生所购的盖被系玉米纤维(即聚乳酸纤维),属化学合成纤维,商场仅以玉米纤维标注,容易使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消费者误以为该盖被的填充物为天然植物纤维,在主观认识上提升了系争商品的品质。因此,商场的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原告消费,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退货责任。但系争商品填充物的标注确属真实,原告亦无证据证明该标注违法,故其要求确认被告有销售欺诈行为,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据以要求被告赔偿一倍货款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