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纺织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8年公司债券的批复》(发改财金[2008]125号),本公司“2008年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申请已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终核准,有关发行事宜概述如下:
一、本期债券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10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授权其安庆市分行营业部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四、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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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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