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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直面春节“留人”难题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1-24 08:38:54  来源:服装时报 收藏

 

  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究竟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国内纺织服装业的“面貌”,仍需时间的验证。然而,从眼下服企执行新法的具体情况,及即将来临的春节用工考验中,《劳动合同法》在某些领域的实际影响或许将初露端倪。

  近些年来,春节前后企业用工荒问题一直困扰着纺织服装业,许多纺织服装企业面临春节销售旺季工人数量不足,及节后回家员工不再返回,或拖延返回从而造成企业开工不足的现实。实际上,这已是近几年,企业所面临的比较难以克服的几大难题之一。由此,在不同以往的2008年中,一部被业界部分人士认为对稳定员工将发挥一定作用的法案正式实施,引起人们对于其能否有效缓解春节“用工荒”的探讨。

  基于此,本报近期对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中等规模服企做了一次抽样调查,共选择了10家中等规模服企,对他们新法实施后的执行情况,及新法对稳定员工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电话访问调查。而从这些企业得到的一些反馈中,我们发现新法被企业普遍认为有较大影响,个别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所发的“声音”中,有些颇为“惊人”。

  劳动法有限利好用工荒

  首先令我们吃惊的是,在接受调查的10家服企中,他们普遍认为新法实施后,对于缓解即将到来的春节用工荒问题,所起的作用有限,甚至个别企业给出“没影响”的答案。这与此前部分业界专家给出的,“新法提高被雇佣方权益,以及强调合同的约束力(员工要离职需在一个月前提交报告)将有助于稳定员工”的论调相左。这些企业认为,在目前的人才市场环境中,新法的约束力有限。

  8年前创立的上海世一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内容是服装品牌运做,该公司有一家工厂,不过更多生产任务是外包给加工工厂,公司总经理陈翔表示,能否在节后留住员工的关键还不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我们来讲,新法造成的影响并不大,成本的上升、供应商要价的提升那是肯定的。而至于工人去留,更关键的决定因素要看工人前一年是否做得开心,这跟我们生产已大量外包、工人的家庭原因、工人在新法实施前普遍上了保险的具体情况都有关。”

  据陈翔透露,世一公司在2年前就已做好了准备,跟员工签定了合同、购买了保险。但如员工突然要走,或者不来,公司也没有太多办法,也不会为难员工,尽管新劳动合同规定签约员工必须提前一月通知离职。

  来自本报对10家服企的抽样调查则显示,目前认为新法对稳定员工,尤其是在缓解用工荒造成负面影响时的作用明显的企业没有一例,而认为相对有限的则占80%,另外20%则认为此种作用几乎可以被“忽视”。

  一家不愿具名的服装负责人表示,眼下,人才市场并不规范,合同的签定并不能形成良好的约束力,工人留去考虑到法律层面的东西很少,我们也不可能对这些工人发起诉讼,毕竟成本太高。

  而从恺王集团总裁王灿平解释工人“难留”的原因来看,企业对生产工人与公司职员提供的福利待遇差异也是工人“难留”部分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们可选择为员工提供不同福利待遇,执行重心不一样。我们为生产工人提供的是两险,而为市场人员提供的则是三险,这是因为市场人员的重要性要大,像导购员如果不干了,那对我们的经营会造成很大影响,而工人不干了,我们还有其他补救方法,如业务外包等。”,王灿平同时承认,“如果我们为工人提供三险、四险、五险的话,那能稳定住一批员工。”

  尽管在2006年和2007年,恺王集团都受到“春节用工荒”的影响,但王灿平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工人的个人原因及公司所在地拆迁造成的。

  “像工人因为孩子大了、家庭原因等个人方面的原因而离开企业的情况比较多,加上,公司所在地附近拆迁,只剩下我们一家企业,环境的荒僻不利于留人。” 王灿平表示。

  员工外包流行

  根据对这10家企业的调查,在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细则条款方面,所有企业都表示与员工签定了合约、购买了保险,及遵守了新法。但在对新法的态度上,则出现了分歧意见,以恺王集团为首的6家企业认为企业最终目的应该回报社会,负担员工的养老等责任,而以上海堡尼服饰为首的4家企业则认为新法一刀切有问题,国家不能把过多社会责任嫁接到企业身上,进而影响企业的生存能力。

  堡尼总经理汪荣泽表示,目前人才市场的不规范在新法实施后,会造成企业在用人主动权上的失位。

  而对于企业具体如何执行法规细则,汪荣泽表示,现在的企业都是一个口出来的,所以在具体操作中也有极大共性。“具体的我不方便说,但我知道目前大多采用外包等方式,我们也一部分借用此模式。”

  所谓的外包,是指通过中介公司来雇佣员工从而享受到如企业所得税减免及规避部分责任的做法。“因为这些中介公司大多是挂属在劳动局下面,通过跟他们签约雇佣员工能享受到国家的特殊政策,如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汪荣泽表示,“但我们也只是一部分这么做,因为这毕竟是短期的,国家未来可能会对外包统管,这样就有风险了。”

  而对于其他行业风行的员工“辞职风”,汪荣泽这么解释此模式的具体操作,首先是员工在本单位辞职,然后这些员工与另一家企业签约,最后再由本单位把这些员工再签回来。

  目前,随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的逐步积累,更多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将露出水面,有关争论可能在2008这一年继续升温。“未来劳动仲裁将更多,相信明年会是劳动局更忙的一年。”汪荣泽以这样的结论结束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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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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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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