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茂纺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1月14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本公司运用不超过人民币1.0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一级市场上进行A股的新股申购(以下简称“申购事项”)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该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运用人民币不超过1.09亿元(含1.09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网上新股申购,在本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申购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即除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拨款等专项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期限为自本决议之日起一年内。
二、具体事项
1、操作方式:
(1)公司新股申购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效益,仅限于在一级市场上进行A股的新股申购。
(2)在操作方式上由董事会秘书左志鹏负责,公司证券部(责任人郑维龙)具体实施运作。由财务处负责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资金划转。
(3)申购中签的新股,原则上应在新股上市后三个交易日内抛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中止新股申购操作,并就是否继续申购新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A.公司申购的新股,连续三只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跌破发行价;
B.连续两个季度,新股申购的收益率低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2、申购资金的管理:
(1)为保障申购资金的专用性和安全性,公司设专户进行新股申购,即在规范的证券机构开设唯一资金账户,经营层对申购资金的安全负责。
(2)申购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得利用银行贷款和股本募集资金。
(3)申购资金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转进或转出,要按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公司申购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或者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投资。
3、内部控制制度:
(1)财务处(责任人王章宏)对申购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台账,做好申购资金使用的统计工作。
(2)新股申购运作由董事秘书直接负责,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
(3)遇到重大情况立即向董事会汇报。
4、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申购资金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每月对申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应当对申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申购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购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向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了申购新股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现就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申购新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申购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认为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确属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裕,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申购新股是一种风险较小的补充途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班子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同时,将适时检查监督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陈树津、王玉春、程隆棣、陈保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书面审核意见。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