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假“阿迪达斯” 福建超大公司遭起诉
未经阿迪达斯公司同意,福建超大畜牧业有限公司就把“adidas”商标,用在了自己生产的运动套装上。日前,福建高院判决超大公司赔偿阿迪达斯公司5万元经济损失。
2005年8月,超大公司出口的一批服装被厦门海关查扣,因为其中的116套标有“adidas”男式运动套装,生产厂家并非阿迪达斯公司。同年12月,厦门海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超大公司出口的上述服装侵犯阿迪达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批服装被没收,同时对超大公司处以罚款,并通知了阿迪达斯公司。
得知此事后,阿迪达斯公司向法院起诉。日前,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超大公司赔偿阿迪达斯公司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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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