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韩企世刚纤维 高管集体蒸发警示录
世刚事件被报道后,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网易编辑专门开了一个“韩资欠款”论坛,前来“灌水”的网友两天之内多达数千人,观点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近几年,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放松了对外资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甚至在税收、贷款等方面大开绿灯,并把外资企业作为典型来加以宣传。出事前,世刚一直是烟台政府力捧的外资优秀企业,因此出事后,很多人的反应都是“不相信世刚会倒闭”。
二是对部分外资企业的信誉提出了质疑,由于世刚事件不是孤案,高管欠债逃跑给中国政府、企业员工和相关合作企业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让人对这类外资企业产生了严重的抵触情绪,并延伸到对该国企业整体形象的怀疑。对于韩资企业来说,这显然不是件好事。
三是认为中国人应该反思,为什么对外资企业会盲目“崇拜”,尤其是对中国服装企业“傍洋品牌”的现象进行了抨击。并呼吁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及早防范。
此外,也有人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也可能是导致世刚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新法理论上使企业劳动成本增加,而世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工资将成为公司一个沉重的负担。韩国商人对新劳动法也存在许多误解,会以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无法辞退工人等,在这样的压力下,世刚可能会一跑了之。
各界人士看法
社科院副研究员吕先生:
这个事情的发生首先是公司自身的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公司内部缺乏良好的资金和风险控制制度。
但更主要的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十几年前,廉价的劳动力市场给当时的服装加工行业带来高额的利润。但现在不一样了,近一年人民币的快速升值、进出口关税的增加,再加上2008年开始实行的新劳动法,外资企业已经没有以前的高额利润了,稍有不慎,就可能亏损。而且中国的清算制度比较复杂,很多外资企业害怕麻烦,并且担心政府会追究其它责任,所以想一走了之。
北京律师事务所马律师:
从法律角度来说,此类事件是有法可依的,比如《破产法》、《公司法》。人跑了,公司还在。在未被工商局注销之前,公司仍存在。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只负有限责任,即以现有资产抵债。成立清算组,走破产程序。清偿中有一定顺序,先发工人工资、税金,然后是抵押担保、债权人按比例分配。
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抽逃资金,则犯职务侵害罪。如果没有,那管理人逃走只能算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而没有刑事责任。
业内观察人士王光:
今日屡见关于韩资逃跑的报道,理由大多集中在:“清算程序复杂——外国企业撤出时需到税务、劳动等部门办理手续,一些韩国企业履行正常的清算程序时往往会被公司债权人和工人疑为想逃跑,所以一些企业才会选择半夜出逃。”我的问题是,既然你们已经逃离了,回到了你们认为安全的家园,那么这时是否应该在安全的地方通过相关的措施处理你们应付的债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上述一切都是借口。是商人的违法借口,也是政府的外交言辞。
山东烟台公务员刘先生:
我家就在世刚厂子旁边,那个厂子很大的,就在前一个月还在招人,谁也没想到一夜之间就倒闭了,当时好多工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债的人把厂门口都堵死了。我们这为了引进外资都是要免几年的税,还有一些优惠政策。几年过后,当开始收税的时候,好多韩企就开始陆续地跑了,政府为此也损失不少。
浙江某服企人力资源主管杨英:
我认为,对那些即将进入中国的韩资企业,必须收取高额的风险信誉保证金。对现有的韩资企业应该严查,清理欠款等不良问题。对韩资企业的银行信贷,也应该严格审核,降低贷款比例。
网易论坛网友小丁:
看了世刚的高管逃跑事件,与2006年7月份的韩资企业唯开手机厦门工厂高管逃跑事件如出一辙。政府不要一味地迎合,否则这些人一旦逃跑将给国家和国内的企业和工人带来严重的影响。唯开手机至今还欠银行5个多亿的债务,至于套住经销商的货款就更不用说了,到目前为止,工人的赔偿金还未支付一分。我就是受害者。(周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