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07年发
关联方 预计交易总金额类别 进一步划分 生金额
莆田市华纶鞋业有 不超过人民币销售产品 鞋面布 195万元
限公司 500万元采购/销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
坯布/服装面料 3000万元以下 —售 公司
2008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进行了分项表决: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与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进行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瑞莺女士回避表决。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或者下属控股公司与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进行3000万元以下的日常采购和销售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
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华纶”)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吴庆阳
注册资本:7600万元
莆田华纶成立于2000年11月,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432.21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公司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本公司董事陈瑞莺女士在莆田华纶任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莆田华纶签定《产品长期购销合同》,向其销售鞋面布,2008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翔升”)
住所:福建省永春县榜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施养市
注册资本:11800万港元(实收资本为7802万港元)
福建翔升主营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已与福建翔升之股东香港福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福建翔升之45%股权,福建翔升2008年将成为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一方面,本公司将向福建翔升采购其生产的坯布作为原材料,另一方面,福建翔升亦将从本公司采购服装面料用于销售。
根据2008年的市场预测和经营计划,预计2008年度本公司或者下属控股公司将与福建翔升发生的坯布采购及服装面料销售购销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因上述服装面料采购业务属关联交易,为规范交易行为,方便日常业务往来,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福建翔升签订《产品长期购销合同》,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司2009年4月30日,按当期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年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纶鞋业销售产品的目的和影响为:
(1)、避免关联公司从公司的竞争对手处采购同类产品。
(2)、扩大商品的销售渠道,对公司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2、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采购坯布及向其销售服装面料的目的和影响为:
(1)采购坯布
A、采购关联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上均有更可靠的保证。
B、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2)销售服装面料
A、避免关联公司从公司的竞争对手处采购同类产品。
B、扩大商品的销售渠道,对公司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企业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在预计的金额内进行交易。
2、保荐机构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保荐人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08年2月21日众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定的关联交易合同,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长期购销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08年2月26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07年发
关联方 预计交易总金额类别 进一步划分 生金额
莆田市华纶鞋业有 不超过人民币销售产品 鞋面布 195万元
限公司 500万元采购/销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
坯布/服装面料 3000万元以下 —售 公司
2008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进行了分项表决: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与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进行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瑞莺女士回避表决。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或者下属控股公司与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进行3000万元以下的日常采购和销售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
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华纶”)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吴庆阳
注册资本:7600万元
莆田华纶成立于2000年11月,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432.21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5%。公司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本公司董事陈瑞莺女士在莆田华纶任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莆田华纶签定《产品长期购销合同》,向其销售鞋面布,2008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
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翔升”)
住所:福建省永春县榜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施养市
注册资本:11800万港元(实收资本为7802万港元)
福建翔升主营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已与福建翔升之股东香港福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福建翔升之45%股权,福建翔升2008年将成为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一方面,本公司将向福建翔升采购其生产的坯布作为原材料,另一方面,福建翔升亦将从本公司采购服装面料用于销售。
根据2008年的市场预测和经营计划,预计2008年度本公司或者下属控股公司将与福建翔升发生的坯布采购及服装面料销售购销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因上述服装面料采购业务属关联交易,为规范交易行为,方便日常业务往来,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福建翔升签订《产品长期购销合同》,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司2009年4月30日,按当期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年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纶鞋业销售产品的目的和影响为:
(1)、避免关联公司从公司的竞争对手处采购同类产品。
(2)、扩大商品的销售渠道,对公司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2、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从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采购坯布及向其销售服装面料的目的和影响为:
(1)采购坯布
A、采购关联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上均有更可靠的保证。
B、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2)销售服装面料
A、避免关联公司从公司的竞争对手处采购同类产品。
B、扩大商品的销售渠道,对公司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企业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在预计的金额内进行交易。
2、保荐机构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保荐人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08年2月21日众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定的关联交易合同,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长期购销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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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