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社会"面临约束 长株潭城市群谋政策突破
长株潭作为全国七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获批已经两月有余,但是对于如何建设“两型社会”各方仍未形成统一共识。
昨日在长沙举行的长株潭城市群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和官员认为,长株潭建设“两型社会”面临环境、土地和行政壁垒等重重约束,专家建议,长株潭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划导致的行政壁垒,尝试整合三市的职能部门,参照大部委制的原则建立若干跨市的专门委员会。
资源环境多重约束
2007年底,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但是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的进程仍然面临诸多资源和环境约束。首先,国务院批准长株潭是作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而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长株潭城市群,恰恰面临较大的环境压力。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王亚力教授说:“长株潭的环境现在较差,虽然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政策、很多措施,但是长株潭城市群仍然有很多问题:环境法规少,企业的生产末端治理内容比较多,单一法规比较多,综合政策比较少,政策实施、核查机制不够健全。”
其次长株潭面临土地资源匮乏的困境。根据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周跃云教授提供的数据,三市目前的土地总面积是280多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26%,人均土地面积只有0.23公顷,为全国人均水平的29%,全省人均水平的73.1%;三市人均耕地只有0.77亩,只有全国人均量的42.27%,全省人均量的87%。
此外,与其他以大城市为主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同,长株潭城市群是三个平级的行政单位构成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而行政区划导致的行政壁垒也成为长株潭一体化的障碍之一。
寻求政策突破
湘潭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利文表示,“两型社会”建设是基于中部崛起背景下进行的,中部崛起要大投入、大发展,同时要加快承接中部地区的产业转移,长株潭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普遍面临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节能减排压力巨大的问题,在这种迅猛发展的态势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的关系中要寻求政策突破。
其次,长株潭城市群应该把握长株潭获批的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与其他六个城市群不同的突破点。
陈利文表示,长株潭是三个平级的行政单位构成的改革区域,它表现出以单个城市为基础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以城市群为基础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差别。
他建议,至少可以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管理委员会,整合三市的职能部门,参考以大部委制的原则建立若干跨市的专门委员会。
此外,三市之间的产业布局调整和分工需要研究一定的政策,运用一定的机制来推进三市产业的重组,产业优势的互补和协调发展。
在土地管理方面,陈利文建议,建立生态流域的补偿基金,同时要建立三市生态脆弱区和三市功能保护区的补偿机制,将试验区的农业用地指标单列,争取国家能够下放审批权限等等方式来实现土地功能的转变。
周跃云则认为,可以考虑建立长株潭三市土地利用调整的政策体系,采取变通的土地利用指标政策,三市整体规划生态土地政策等等,打破市域行政建设,使建设用地指标、农田保护指标等在三市之间合理分配、流通。“比如采用建立长株潭土地管理局等行政机构的手段来进行管理。”周跃云表示。
周跃云还建议改革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一是要创立使土地作为地方政府可持续性收入来源。二是要从土地的受益中拿出更大的比例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农民有更多的收益保障。调整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政策。
他表示:“应该采取稳健的步骤来界定、确保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一是赋予农民土地抵押权。宅基地、建设用地可以拿来抵押、贷款,给他更灵活的利用方式;二是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三是扩大农民再处理其房屋及其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方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