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000666):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经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29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经纬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