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揭开“福安纺织”大裁员真相?
2月29日,拥有4000多名员工、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宵边工业区的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一次性裁员3395人,所有被裁员工要在3月7日全部离厂。该公司拟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见3月2日《现代快报》)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一月有余,原以为风平浪静了,再不会出现企业擅自违反法规大规模辞退员工现象了,谁知好景不长,东莞竟然有一企业一次性裁员3395人,数量之巨,实属罕见。
表面上看,这家名为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办理辞退员工手续时,似乎没有什么过错,以发生巨额亏损、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为借口,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显然符合有关规定,加之还给辞退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因而福安公司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一家四千多人的企业,一次就裁减三千多人,企业到底发生什么困难?报道只是简单作了概括,我们一无所知。按理说,企业发生困难,只会裁减部分人员,而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非常反常,裁员高达三分之二以上,倒闭不象倒闭,关门不象关门,究竟是啥原因要这么做,作为企业应该向社会公开真相,我们不能不考虑三千多人失业由此给社会稳定构成的巨大压力,果真企业难以为继,不妨将具体经营、盈亏情况向社会公开,以此求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更让我们不能容忍的是,裁减3395人,补偿费总共只有3100万元,换句话说,分摊下来每人还不到一万元,如此轻而易举地就将员工打发走了,似乎太不厚道了吧。笔者从报道得知,被裁减的员工其工龄少则几年,多则十年,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总额怎么的也远远高于3100万元。
我们认为,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即便不得不裁员,也应按标准付给员工合理的补偿款,既然企业还有能力继续生产,为何置法规于不顾,胆敢随意克扣补偿款,其中必有隐情。这让我不由想起报道中提到的一个细节,东莞发生一次性裁员三千多人事件后,该市所属长安镇劳动部门组织一些工作待遇良好的公司、企业到福安公司进行招工,帮助员工及时走上新工作岗位。社保分局将安排专门的工作小组进驻福安公司,为员工办理退保手续。这可是一件好事呀,说明有关部门想劳动者所想、急劳动者所急,且慢表扬,明知福安不按规定付给被辞员工补偿款,有关部门为何不积极帮助员工维权,而急吼吼地帮助该企业做善后工作,其背后难道没有隐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谁来揭开“福安”大裁员真相?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