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日至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