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着力调整缫丝生产结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的规定,原由商务部负责审批的缫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事项,调整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最近,省商务厅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淘汰落后、节能环保、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原则,对全省缫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核,在商务部核定的生产能力总量控制范围内,对企业生产规模达到自动缫1200绪及以上,设备未超过正常使用年限,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产品质量和污水排放检测达标的14家企业,核发了2008年至2009年底陕西省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总生产能力为42840绪,使结构明显改善。
一、严格把关,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的规定,对宝鸡华裕丝绸有限公司报审的2640绪ZD-681型立缫机,石泉县永宏丝业有限公司报审的800绪不明型号立缫机,分别责成所在市主管部门在年内监督就地报废处理。
二、加快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近年着力支持缫丝企业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本次审核后与2005年底相比,陈旧落后的立缫设备大幅度减少,新型自动缫设备达到40400绪,占到总生产能力的94.3%,比重提高了27.2个百分点。
三、积极培育,茧丝龙头企业成长迅速。通过改制改组,除1家企业外,原有缫丝企业均明晰了产权,增强了活力,有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目前,缫丝生产能力达到4000绪及以上的龙头企业(集团)有5家,2007年全省生产白厂丝2100吨,比上年增长22.8%,创历史最好水平。自营出口实现突破,陕西天成丝业有限公司2007年出口桑蚕丝34吨,出口金额74.6万美元。
四、合理布局,年内可望新增生产能力5200绪。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与蚕茧原料生产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已审核同意实施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项目的南郑县、勉县、洛南县备案登记在建自动缫丝生产能力共5200绪,待建成竣工验收并通过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状况检测达标后,再核发陕西省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从目前情况看,全省缫丝加工能力与市场需求、原料供应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