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服装鞋类投诉“高烧不退”谁之责?
新买的裤子长短不一、刚买的衣服没穿两天就破了、新鞋没过“三包”期就不能穿了……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类似这样的服装和鞋类质量问题屡见不鲜,由此也使相关投诉“高烧不退”。
记者从银川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了解到,近两个月,12315中心有关服装和鞋类投诉居高不下,仅1月份就有100余件。而地处银川市繁华商业区的兴庆区工商二分局商都工商所由于地理位置原因,近期受理的各类投诉中仅服装和鞋的投诉就有65起,占总投诉量的70%。其实,这样的投诉“井喷”现象不仅仅出现在今年春节后,已成为历年的投诉热点,尤其在每个长假的集中消费过后更为突出。来自自治区工商局的统计显示,2007年服装和鞋类的申诉占百货类申诉的67.06%,占商品类申诉的17.93%,位列总投诉榜前三甲。
据了解,服装类投诉主要是服装质量和服装洗涤后出现严重掉色、开线、变形等现象。银川的吴女士在某摊位购买了一条打磨牛仔裤,穿了一个月之后发现裤裆处磨烂了,找到经销商,经销商认为是消费者经常骑自行车人为磨烂的,表示不予退换。后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重新换了一条等价格的牛仔裤。鞋类投诉则主要集中在出现开胶、饰品脱落、开线、脱浆脱色、断底断面等质量问题,以及商家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方面。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商都工商所投诉称,年前她花75元钱在某摊位购买了一双时装女鞋,穿了不到半个月,发现鞋帮开裂,要求经销商予以退换,经销商拒绝。后经执法人员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了一款等价格的女鞋。
商都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分析说,服装和鞋类之所以成为消费者申诉焦点,有多个原因:一是由于服装和鞋类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厂家只顾眼前利益,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价格占领市场,致使服装、鞋类质量下降;二是消费者购买服装和鞋类商品时,经营者没有如实向消费者介绍商品的质地,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营者又往往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不及时给消费者解决问题,服务差、诚信度低;三是有些投诉出现纠纷后,需要进行检测以界定双方责任,而检测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又使许多消费者不愿承受而放弃检测,造成投诉增多。
银川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范国庆告诉记者,随着当前收入水平的提高,普通市民的服装鞋类消费占日常消费的比重提高,加上每个长假前商家都会搞集中促销活动,消费量增多自然投诉也会上升。对于鞋类投诉,工商部门一般按照自治区鞋类“三包”规定处理,而服装类投诉由于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出现问题后往往在责任认定方面存在困难,工商部门一般通过协调方式解决纠纷,但效果欠佳,这也是导致投诉不断的一个原因。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即便是我区目前正在实施的鞋类“三包”规定还是1994年颁布的,其中的不少条款已经明显滞后,操作性和适用性难以满足投诉维权要求。加之“三包”规定对制造和销售商约束不严,制售者打“三包”的“擦边球”,不利于消费者维权,也给不法经销商以可乘之机。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三包”规定做出调整,使其更完善、更具操作性,而服装类“三包”规定也应尽早出台。
对于如何避免出现消费纠纷,范国庆提醒,消费者购买服装和鞋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去选购,不要盲目到一些展销地点去购买,或者是打折甩卖点,致使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合法权益难以保护。此外,消费后一定要注重索证索票,商家对商品有什么非凡承诺也要明确写清楚,这是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工商部门的处理依据。
●鞋类商品自购买之日起实行“三包”期限:皮鞋三个月,胶鞋、旅游鞋两个月,合成革、塑料鞋、布鞋一个月,童鞋类半个月。
●“三包”期限内各类鞋因质量出现下列情况,经营者分别包修、包换、包退:断跟、掉跟、开线、掉漆、稍微开胶、坏拉链等免费修理,修理期为一周,“三包”期限内不能修复的做调换处理;“三包”期限内再次返修应视具体情况做一次性处理,按鞋价的10%至30%给予消费者适当的经济补偿或予以调换、退货;鞋底断裂、严重开胶、鞋面皮革断裂的或售出一周内发生严重掉漆、掉皮的,应予调换、退货。
●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无购鞋“三包”卡或销售凭证;超过规定期限;已标明降价销售的“处理品”;消费者自行修理或人为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