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买了一年现在想换 要求不能满足
13日,市民李先生来到市消协投诉:去年1月份买的羽绒服,今年准备穿时发现面襟处有斑痕,要求商家换货。但消协工作人员称,他的退换货的要求不能满足。
李先生说,这件羽绒服花了800多元,只穿了一次,要求换货。对此,消协工作人员称,不可能,因为时间太长了,且服装没有特定的“三包”规定;即使按照一般商品的“三包”规定,也早过了“三包”期限了。
开发区消协秘书长屈亚云告诉记者,近期他们也接受了类似投诉。据分析,消费者购买商品后,错过“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有效期,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因装修或住房闲置,家电产品未及时使用;二是反季节购买的商品,发现问题时已超过退换期限,尤以服装鞋帽类产品为多;三是盲目购买促销商品,却一直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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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商品的“三包”期起算日期有所不同。一般商品,如服装鞋帽这类现货交易的商品,从售出之日(购物发票上的日期)起计算,而不是消费者开始使用的日期。家电类产品均存在延迟送货的问题,遇到节假日或促销高峰时,送货或安装日期会延误更长,这就要求消费者在购买时与商家有明确约定(最好是书面约定),以收货日或安装日作为“三包”起始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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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