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预留空间 "小发改委"还需轻装上阵
新时期以来的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终于拉开了帷幕。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过撤并,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谈及本次改革,参加全国两会大多数代表的观点与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研究室主任王战基本一致,改革既实事求是,又预留了很大一部分空间。
聚焦本次改革,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发改委转型。改革方案称,国家发改委会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方案说要进一步减少发改委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要继续缩小其投资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简化审核程序。
这一变革,成为了与会代表们讨论的焦点,大家普遍赞同发改委的职能转变,认为剥离出微观的部分,只保留宏观的内容,顺应了历史潮流。
发改委瘦身
“这次改革,对发改委的冲击最大。”在发改委干过20年的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马德秀深切地说道,“过去15年,发改委每5年就要进行一次改革。从计划委员会到计划发展委员会,再到改革发展委员会,不同的历史阶段,不断摸索,不断实践,不断优化。”
她回忆,由于过去的改革,一些行业部门都撤销了,但是这些职责都归到了发改委。机械部、纺织部、轻工部撤销了,归到了发改委,经贸委也归到了发改委。就拿刚过去的雪灾为例,指挥全国资源的调拨,按道理发改委不该做这些事情,但是没有办法,把经贸委撤了,国家运行局的职能只能由发改委来做。
马指出,发改委这么多司局,有些确实应该撤。国家在经济运行中存在大大小小的情况,发改委确实管不过来,现在把微观的部分剥离出去,是非常好的。
“对发改委提出的要求,减少对微观的项目审批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发改委站得高看得远的作用,以及掌握全盘的职责。”上海铁路局局长吴强对此表示非常赞同。
他指出,现在包括铁路在内,只要有投资,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就要经过发改委一个一个去批。总的来说,有利更有弊。利在于,在国家宏观层面投资额和投资份额总控制上有利。不利的是,发改委不可能对每个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合理性等进行研究,这不是发改委的强项,也不是发改委的作用。
而在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陈伟兰看来,发改委在本次改革中的变动,体现了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特点。把有战略职能的部门都合并进来了,把宏观和微观经济之间的转移出去了,使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合理,更科学,能力也会随着功能的变化不断增加,这种政府部门的职能转移更符合社会的要求。
交叉问题要放权
在改革方案讨论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代表们集中反映,由于职能的转变,还避免不了部门之间的交叉管理,而矛头焦点也指向了原先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发改委,如何理顺“瘦身”后的发改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成为代表们关心的另一话题。
“减少扯皮,提高效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观点鲜明。
他认为,一些部门职权还是会有交叉。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其职能规划、制定标准,就会和发改委能源局会有交叉。以一个能源生产企业为例,作为企业,它要归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作为能源单位,它又归发改委能源局管理。所以,制订方案一定要把管理权界定清楚,否则可能不符合改革的初衷。
“以后的能源企业,到底是能源局管理为主,还是工业部来管理,在改革方案中,的确看不出来。”对此,上海石化董事长戎光道说,“但是能源产品的价格我觉得还是不会放,有可能还由发改委来决定。以后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有细则出来,但原则上,要规范,要透明,要相互之间协调才能真正提高整个机构的运作效率。”
上海海关关长孙毅彪指出,体制可以逐步到位,但人是活的。有些东西当断则断,要及时拍板解决问题。即便制度再完善,方案再准确,执行过程中也会有问题。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解决,不要拖延。
他同时建议,有些问题,能够让地方政府决定就让地方政府来决定。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来解决,不要在发改委下设立很多小的司局。
马德秀建议,对于发改委的变迁,千万不要看做仅仅是职能的转移,重要的是在效能提高上要下工夫。不管有没有调整,都要逐步转变职能。该放权的一定要放权,体现改革最实质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