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埃及产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经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协商,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我国出口至埃及的产品将采用装运前检验模式。据了解,埃及是我国继塞拉利昂和埃塞俄比亚之后,第三个开始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非洲国家。
据悉,装运前检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根据相关规定,该项协议适用于由成员方政府通过政府授权或政府合同的方式,指定专门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汇率与融资条件以及货物的海关分类等,在出口方境内进行的所有装运前的检验活动。
埃及是我国在非洲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我国出口埃及的产品主要包括电机、纺织品、服装等。由于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监管产品范围将涵盖目录内和目录外全部出口工业产品,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及时了解埃及方面的相关法规要求,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检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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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