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修改外资企业分销经营权相关规定
越南通讯社报道,越南工贸部称,目前越南正在修改外资企业分销经营权的相关规定。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已获进口经营权的外资企业可将自己合法进口的商品,销售给在越南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享有分销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体商人(2007年2月12日越南政府颁布的23/2007/ND-CP号决定规定,在越南的外资企业只能向越南国内享有分销经营权的企业销售合法进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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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越南通讯社报道,越南工贸部称,目前越南正在修改外资企业分销经营权的相关规定。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已获进口经营权的外资企业可将自己合法进口的商品,销售给在越南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享有分销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体商人(2007年2月12日越南政府颁布的23/2007/ND-CP号决定规定,在越南的外资企业只能向越南国内享有分销经营权的企业销售合法进口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