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启动科技创新培育工程
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近日,苏州大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科研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其中“科技创新四大培育工程”的计划引人关注。
据悉,这项“科技创新四大培育工程”主要针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开展培育计划。该校拿出专门经费,对具有培育潜力的发展对象进行资助支持。其中,被选中作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的将获得学校300万~500万的经费支持,在“十一五”期间,这样的优秀创新团队,苏大计划培育5个左右。
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学校还出台了科研奖励、科研进步评奖等条例,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设立了学术交流基金和专利基金,对科研人员学术交流的经费给与资助,对获得专利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通过制度化的条款引导科研创新,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同时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提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服务,这些做法受到了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
在积极鼓励自主创新的同时,苏大也非常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苏州大学高新科技企业产值已连续两年位居江苏高校第二名,去年科研成果产业化获得各级投入近亿元,产值超过5亿元。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凭借陈林森教授的精密激光图像技术,仅2007年就获得了2000万元研发资金的投入,产值达到9000万元。家蚕天然彩色茧丝、柞桑弹力真丝等科研成果也相继走出了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成功实现了产业化。
为了鼓励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苏大在此次出台的政策中,特别明确了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奖励办法:将科研成果转让收入的20%~50%直接分配给主要科技人员和相关课题组;对于通过入股方式开展的科技成果,主要科技人员和相关的课题组和科研机构等将获得股权收益的40%~70%。学校鼓励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参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师生可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转移服务费。对进入苏大科技园的创新创业项目,学校不仅会给予场地、经费的支持,还将每年从科技企业的股息红利中提取总额的20%作为创新创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