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亟需帮助中国出口企业度过转型阵痛期
政府值得称道的办法是拓展国际平台。4月7日,中新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4月13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即《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签约国将在WTO基础上给予签约国的进一步优惠。另一个办法是组织企业应对国外的反倾销投诉等。这些基础性工作十分必要,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这些利好无法缓解中国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压力,由于国内能源行业的垄断现状,能源价格仍然居于高位,并在可见的将来一直对企业构成压力。
不得要领的办法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继续吸引外资,对自主创新与高科技企业给予几十万到几百万元的奖励,甚至动用政府补贴推进家电下乡工程。前者是由外资大企业来取代国内中小企业,并没有实现转型之能,而后者则十分不智,由政府掌握过多的公共财政,撒胡椒面似的奖励到政府选定企业的头上,纯属钱财浪费。事实上,以往类似的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扶持工作,从未取得过预期的效果。这有助于政府官员的心理膨胀,却无助于市场的变革。而家电下乡则更是滑稽,政府怎么知道农村居民喜欢什么样的消费品?
真正有效的举措,包括给予内迁中西部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降低物流成本,对于地方政府的市场失信行为给予处罚,使企业有通畅的申诉渠道。当然,这些都是削弱政府部门之利的行为,减少审批意味着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降低公共财政还利于民,意味着经济控制权的降低,降低物流成本意味着靠山吃山地收取高额买路费的行为必须改变;给予企业申诉权意味着地方执法、司法机构独立性的增强。
这些都是政府的自改革行为,也是中国经济转型成功的必备条件,再难,也得做。否则,政府就是把企业逼到墙角,其结果不是换来经济转型之后的健康发展,而是迎来一拨严重的衰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