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我国加工贸易地区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
六、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工贸易转移的步伐依然偏慢
为鼓励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由东部向中西部梯度转移,2007年8月起,国家将塑料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和家具等传统大宗产品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并对东和中西部地区开展限制类加工贸易分别实行保证金实转和虚转的差别待遇。该政策实施半年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上述产业加工贸易转移的步伐依然缓慢。今年1-2月,中西部地区共出口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8528万美元,增速仅8%,占同期全国限制类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2.1%,比重仅提高0.1个百分点。除打火机以外,中西部地区各主要限制类产品占同期全国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均在5%以下。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导向下,东部地区塑料制品和家具及其零件等8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显著下降,同比净减少2.2亿美元。然而,只有未锻造的铜及铜材出现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迹象,净增加80.7万美元,其余7类产品加工贸易出口在中西部地区均不增反降。东部地区原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加工贸易业务非但没有向中西部地区平稳转移,反而有被周边发展中国家抢占的风险。
[1]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3个省(市、自治区)。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