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人事调整落定:走马换将应对内外贸隐忧
管理归属之争
商务部具体职能的调整尚未明确,但是据相关人士透露,商务部和发改委正在就包括管理“大宗商品进出口”(也就是对原油、铁矿石、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的管理职能)等多项相关职能进行重新划定。
在此领域,发改委的主要职责为:“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
而商务部在这方面的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着重体现在执行上。
在2003年商务部成立之初(发改委也于当年新成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通知》特意在后面详细明确了两个部在此领域的分工。
但“执行实施时就会出现或多或少问题,但目前对此的协调机制还不畅通。”商务部一位人士说。
据相关人员透露,该领域职能可能“整合”起来,但归属发改委还是商务部,还正在讨论中。
由发改委确定计划,商务部参与提出意见,并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这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机构精简
商务部内部机构也将面临着一系列调整,目前唯一明确的是设在商务部的国家整规办(保知办)将被撤销。
2001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成立,2004年国务院又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其办公室也设在了全国整规办。这两个部门一直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撤销后,其原先拥有的职能将并入相关职能部门。但具体方案尚未敲定。
另外,商务部两大贸易救济部门——公平贸易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的相关职能可能进行调整。目前的格局下,公平贸易局参与进出口立案审查和应诉,而产业损害调查局只负责进口立案调查的产业损害部分。一直有呼声认为,两个局的分工应该进一步明晰,比如产业损害调查局专门负责对国外进口商品的立案、审查和裁决,而公平贸易局专门负责对国内出口商品的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