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自由贸易区能否取代世界贸易组织?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4-26 08:51:58  来源:中国贸易报 收藏

  中国与新西兰经过多轮谈判,终于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订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是在双边谈判的基础上,就自由贸易所达成的双边协定。早在几年前笔者就曾经指出,世界贸易组织贪大求全,在推动多边谈判过程中,遭遇重重阻力。所以,区域性合作组织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将最终取代世界贸易组织。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加紧区域性合作的谈判,希望与更多的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的数量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世界贸易组织的存在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具有许多突出的优点。首先,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从各国自身的利益出发,减少了意识形态分歧,谈判内容相对单纯,因而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也就相对增加。其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往往先易后难,在程序上具有极大的灵活性。由于权利义务局限于当事国,所以,在谈判中可以通过增加贸易量或者提供其他援助,即开展所谓“补偿性谈判”。第三,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过程中,往往会达成过渡性安排协议,譬如通过单个的双边协议或者部分货物或者贸易协议,平衡当事国的利益,然后再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所以,在谈判的过程中不会因为细微末节而出现半途而废的现象。第四,自由贸易协定往往建立在地缘政治关系基础之上,所以,政治上的互信有助于协定的签订。中国与新西兰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是在成熟的地缘政治关系基础之上,求同存异,优势互补,通过友好磋商达成的。所以,没有地缘政治因素,没有优势互补的经贸关系,那么,很难在短时期内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但必须看到,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同样受到国际政治的干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非但没有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反而由于政治因素的存在,承受了许多不应有的代价。可以想见,在自由贸易区谈判的过程中,仍然会受到来自少数发达国家的阻挠。但只要中国经济继续发展,中国谈判代表坚持原则,那么,就一定能够捍卫中国的经济利益。

  在历史上,新西兰是第一个与中国签订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议的国家,也是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早在两年前中国与新西兰就确定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现在新西兰又成为第一个与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发达国家。这说明新西兰重视对华贸易,并且希望通过带头示范作用,使中国尽快融入国际贸易市场。

  在国际贸易谈判中,求同存异是策略,而争取更多的利益才是根本。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采取围堵的政策,无非是因为他们掌握着世界贸易组织的钥匙。而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他们没有了主导权。但是,中国贸易谈判代表不能掉以轻心,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降低贸易壁垒或者彻底取消贸易限制,是谈判的既定目标。在谈判过程中,既要看到贸易存量,也要看到贸易增量,看到某些行业中国外贸发展的潜力。只有这样才能统筹兼顾,游刃有余。

  其次,传统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是谈判的基本原则。中国贸易谈判代表必须看到中国未来发展服务贸易的潜力,利用中国巨大的服务贸易市场,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者和消费者。

  第三,先易后难,是谈判的基本策略。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少数发达国家与中国贸易谈判代表长期周旋,从而阻碍了自由贸易区谈判的步伐。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可以先易后难,并且利用最惠国待遇原则,争取最为有利的贸易谈判条件。

  第四,劳务市场开放问题,是谈判的主攻方向。在开放投资特别是金融投资市场的同时,中国贸易谈判代表必须高度重视国际劳务市场,为中国人力资本输出创造条件。现在许多国家对中国开放资本市场,但是却拒绝输入中国的人力资本。劳务输出或者人力资本的跨国流动,对有些发达国家来说并不重要,但是对中国这个人口大国却至关重要。现在中国的劳务输出在对外贸易中的份额很少,今后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如果在谈判中增加劳务输出或者人力资本输出的谈判内容,那么,中国人走出国门,寻找就业机会的可能性就会大为增加。

  总而言之,自由贸易协定代替世界贸易组织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把握先机,加快与发达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只有与更多的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才能彻底摆脱世界贸易组织的桎梏,真正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WTO  形势分析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华兴纱管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