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须过劳动合同法这道关
在最近的两会上,一些企业家代表对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批评,认为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支持。的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运营成本急剧提升,一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企业尤其是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因此出现了企业倒闭与外商撤资现象。但我们需要仔细加以甄别的是,出口加工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有多大程度上与《劳动合同法》有关。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回答更为基础性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真是超出了国际惯例吗?《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企业运营困难与《劳动合同法》
到底有多大关系?
客观分析导致出口加工企业运营困难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因为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本来就是微利,对成本上涨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制造业。所以,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对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对制造业及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影响。
第二,国内外贸政策的变化。近几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顺差不断拉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累积,国内被迫调整了外贸出口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对劳动密集型低加工工业的出口予以限制。这给这些企业制造了很大的成本,特别是对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化工、饲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冲击最大,而这些企业又集中在珠三角地区。
第三,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影响。且不说人民币升值对市场占有份额的影响,仅考虑兑换因素,人民币升值的幅度直接意味着出口加工工业最终以人民币衡量的利润被抵消的程度。以出口导向最为明显的纺织服装业为例:2006年纺织服装业为抵消人民币升值影响,出口提价幅度为7.37%,人民币升值幅度为3.35%,简单计算,纺织业利润仍然可增长4.02%;而到了2007年,纺织服装业出口提价幅度为7.26%,人民币升值幅度却达到了6.85%,纺织业利润增长速度竟然下降到了0.41%。
第四,融资成本提升。一是在股票与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暴涨的同时,出口加工企业的投资利润非常低。在这种情况下,以收益率为惟一标准的资本,更快地从利润率很低的出口加工企业流出,转而流入股票与房地产业。二是央行逐渐缩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出口加工企业资金困难。商业银行本来就预期中小型出口加工企业将由于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等原因前景并不乐观,因而调高了这些企业的信贷风险;而央行严格限制贷款规模,为了维持利润,商业银行更有积极性收缩对这些企业的贷款。
第五,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次贷危机重创美国经济,也重创了美国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去年下半年以来,珠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来自美国的订单大为减少,一些出口美国占全部产品80%-90%以上的企业因此而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008年1月,我国对美国出口比去年同期仅增长5.4%,比去年同期增幅大幅回落22.7%。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出口加工型企业运营困难的确还有一个因素:即劳动力成本上升。但必须清楚地指出,这种上升并非是由于2008年元月1日才开始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带来的,而是由2002年开始包括珠三角、长三角在内普遍蔓延的“民工荒”导致的需求不足型劳动力价格上涨带来的。以珠三角为例,农民工紧缺其实在2002年就出现了苗头:当年进入珠三角的农民工竟然首次出现了零增长。2004年,“民工荒”在珠三角集中爆发。仅东莞一地,农民工缺口就达30万人,而尤其以电子、玩具、制衣、电脑、制鞋等行业缺工最为严重。2005年以来,“民工荒”进一步加深,其中,2006年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缺口达到了200万以上。为了能够留住或新招到农民工,珠三角地区出口加工型企业纷纷调高工资。近三年中,沿海地区农民工工资则呈现“三级跳”,平均每年增长100多元,有的省份涨幅接近20%。也就是说,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决定了2004年以来出口加工型企业劳动力工资与待遇的上升,这与2007年5月通过、2008年1月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