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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全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的通知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5-05 08:58:24  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收藏
  (四)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设计并第一次发表,凡参加过国内外其它比赛的作品不能参赛。如有任何非法剽窃、模仿行为责任自负。

  (五)投稿要求

  1、系列服装设计---绘制一张彩色效果图(要求27×40cm,拒收过大或过小作品),效果图要装裱完整。

  2、设计稿正面为彩色效果图,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所用面料(5×5cm)。

  3、设计稿背面为设计主题、设计构思(100字以内)、结构图(指正视图及背视线描图)、简单的工艺说明等(可以另附纸张)。

  4、另附一张A4纸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选送单位(院校)名称、详细的通讯地址、电话等,以便与报名表核对登记。粘贴在效果图背面。

  5、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含设计效果图和服装)拥有公开发表权。设计图纸一律不退,可自留底稿。

  五、参赛者条件

  本次大赛面向丝绸企业设计人员;国内专业服装设计师;服装院校、艺术院校的师生及社会上所有热衷于服装设计的人士。

  六、比赛程序、时间安排

  (一)预选赛

  1、参赛效果图投稿日期截止到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7月上旬各分赛区初赛,对参赛效果图进行评审,评选出20~25名预选赛入围选手,并通知作者制作服装参加预选赛。参赛成衣作品须于9月10日前送达分赛区组委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9月中下旬各分赛区预选赛,对成衣进行评审,评选出5~8名总决赛入围选手。

  4、9月30日前各分赛区将总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及成衣作品送交全国大赛组委会(服装寄送地点另行通知)。

  5、各分赛区预选赛入围选手及全国总决赛入围选手数量根据投稿数量按统一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大赛组委会视投稿数量决定。

  (二)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预计于1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由服装动态展示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选手总得分由以上两部分得分组成,分数比例为90:10(总分100分)。

  1、服装动态展示得分:现场由评委会进行评分,该部分总分为90分;

  2、面试:由评委会向选手提问有关设计思路、创意等方面问题,该部分总分10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8名;另设6个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面料创新奖、最佳服饰搭配奖,最佳工艺制作奖、最具市场潜力奖和最佳组织奖。本次大赛总决赛奖励办法将采取荣誉与实物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向获奖人颁发奖杯(金奖获得者)、证书外,并发给相应额度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 金 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

  * 银 奖,奖金10000元人民币;

  * 铜 奖,奖金5000元人民币;

  * 优秀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 单项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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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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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丝绸  服装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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