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85份
4月份,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85份,签证金额209.54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20%和89%。以平均关税减免5%计算,共为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75.4万元人民币。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是《曼谷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我国于2001年5月正式加入《曼谷协定》,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贸易组织,目前共有中国、孟加拉、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和印度6个成员国,宗旨是通过降低部分产品的关税,增加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往,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正式实施,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在内的亚洲六国互相给予大幅关税减免,凡出口至《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降税清单内的货物可前往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9月1日起,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可享受到更为优惠的税率。其中印度570项6位税目、韩国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孟加拉国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关税,平均降税幅度接近30%。
《亚太贸易协定》实施一年多时间以来,张家港地区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已实现较大增长,签证货物主要涉及纺织品、服装以及化工品和塑料制品,但签证国别单一,全部为出口到韩国的产品。随着《亚太贸易协定》的正式实施,新一轮关税减让的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都将大幅扩大,广大外贸出口企业将会获得更大的关税优惠,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外贸出口企业要充分了解《亚太贸易协定》,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要积极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以利于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产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