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鞋类商品“三包”商家说了算?
有的鞋类商品“三包”规定齐全明确,但具体的执行力度却让消费者很头疼。南昌某高校的学生小杨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去年年底,她在南昌市步行街的一家月芽儿女鞋专卖店内购买了一双300元左右的靴子。穿了几次后,靴子上的水钻装饰物就脱落了。小杨立即到专卖店要求商家根据“三包”规定进行维修。
一个月后,小杨接到专卖店的通知,前去取鞋。在验鞋她时发现,脱落的问题并未彻底修复。“我当时就把鞋继续留在店内,让店员再次将鞋返厂修理。”小杨没想到,这一修就是三四个月,直到5月初她才拿到修复的靴子。而这时,炎热的天气早已让她换上了凉鞋。
“像手机返厂维修超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要向消费者提供备用机。我的靴子修了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得不到丝毫的补助或赔偿?”小杨对此感到不解。
相比小杨的不解,程先生的遭遇则更让人无奈。由于双星鞋没有明确的退款规定,程先生购买的两双双星鞋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都出现质量问题,却无法退货。而专卖店店主则坚持双星鞋“一个月内出现断面、断底的情况免费退换,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也会免费维修”,若要退货,必须出具相关部门对鞋子存在质量缺陷的鉴定证明。“刚穿不到一个星期就坏了,这么明显的质量问题还需要鉴定吗?”程先生惊叹。
巧合的是,一个星期后,本报记者再次接到关于该专卖店的投诉,同样是鞋子存在质量问题,斜面开裂,拿去换却被告知裂纹还不明显,须穿得再破些再拿来换。
江西省消协鞋:类“三包”规定亟待出台
从江西省消协获悉,在2007年江西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投诉中,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位居第一,其中质量问题占投诉量的91.4%。
省消协维权投诉科王军告诉记者,目前江西的服装、鞋帽类商品都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之所以迟迟未制定相关规定,因为服装鞋帽类商品与一些家电类商品不同,使用时具有易磨损、难断定、难退赔的特点,目前还很难对这类商品制定一套有效的‘三包’规定。”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对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但实质问题是,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保修、什么情况下包换,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是造成鞋类商品售后“三包”尺度不一的原因之一。